從結構主義看徐望雲籃球運動書寫(二)/詹紹廷

2016/8/26 上午 09:30   資料來源:詹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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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結構主義看徐望雲籃球運動書寫(二)/詹紹廷

圖片來源/詹紹廷

編按:詹紹廷為台東大學體育學系研究生,其畢業論文〈運動與書寫的結構意象──徐望雲的籃球運動文學 〉以著名籃球評論家徐望雲的作品為題,分析台灣的運動文學書寫,已於日前通過口試,順利取得學位。

徐望雲,運動專欄作家,長期關注美國職業籃球,除了被球迷奉為圭臬的專欄「NB大家A」外,亦出版了《林書豪與NBA》、《絕殺NBA》等運動文學專集。作家生活誌取得詹紹廷授權,將於專欄中連載其論文分析徐望雲運動書寫模式與意象之研究成果,因本文出自論文,內有許多註解以及引文出處,為便於網頁閱讀,註解部分將逕行略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文開始====================

三、「東方」與「西方」

關於作者對於林書豪的描述,徐望雲說道:

林書豪的華人身份:「華人」作為一種民族認同的概念,泛稱為移民海外且「歸化外國」的中國人,對海外僑民來說,華人除了臺灣、大陸,也包含了其他亞洲國家,如越南、菲律賓、日本、韓國等等的華僑。另外來自學術名校,會讀書,會運動,剛好顛覆東方人傳統的觀念之下,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傳統思維。尤其在NBA競爭激烈的籃球運動中,能看得到對於林書豪的期許與期待。

在林書豪的例子,筆者根據徐望雲書寫林書豪對比的例子中,歸納出兩項議題來探討。第一:關於林書豪的身份議題,一直是引起話題的因素之一。

林書豪父母來自臺灣,臺灣人把他看成臺灣之光、臺灣之子是很正常的,如同王建民、曾雅妮,但在美國觀眾心裡,後兩者是外國體育運動文化的產品,不能算是自己人,雖然兩位運動員職業生涯都是發生在美國職業運動世界裡,他們成就也都與美國息息相關;但此與林書豪不同,因為林書豪是百分之百的美國產品。73林不僅於美國出生,求學階段從幼稚園到哈佛畢業,都是百分之百的美國人,也是能造成全球共同話題的人物,因為NBA不僅是美國人的三大運動,因為「NBA」早已全球化,「東」、「西」方世界都認同林書豪是如自家神話一般、如灰姑娘一樣、上演的傳奇篇章。

再者,王建民我們稱呼「建仔」,曾雅妮我們稱呼「妮妮」,林書豪我們稱呼「豪小子」、「豪神」等,暱稱的背後,無形中都間接建立了一種親暱關係。詹偉雄指這種親暱關係的本質就是:「挪用社會學的透鏡,很容易就看得出這類「親密」的運作基礎就是國族主義,國族主義相信,在遙遠的過去,我們來自同一個神聖的血緣,之後雖然開枝散葉,但我們說的語言和使用的文化,仍帶領眾人指向昔日共同的起源。」

林書豪如同王建民,運動明星可以跨越地理與文化疆界產生影響力。在NBA具有話題性的林書豪如同王建民在大聯盟的影響力,邱建章的研究指出,高度的媒體曝光創造了文化與經濟的影響,對臺灣社會而言有更激化、凝聚國家集體意識與認同效應。

第二:對華人的刻板印象。

一種是東方人傳統根深蒂固的觀念:認為會讀書就不會運動,運動員多屬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思維;另一種是西方人對華人的標準印象,就是個子矮小、奴性順從,這跟歷史形象有關;而這兩點,都在林書豪身上,得到毀滅式的印證。

在東方社會,華人,尤其是臺灣和中國,自古以來有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傳統觀念。深信會讀書的人不會選擇運動做職業,對於運動認為是相對不穩定與低下的職業。靠著留學,也就是藉由教育,林書豪父母那一代得到了留在美國的機會,那是當年我們原生社會:臺灣所羨慕的。然而進入美國社會,他們不能不面對身為少數民族的悲哀,也就是經歷過的各種歧視待遇,讓他們清楚感受到唯有不斷努力往上,才能獲得真正的尊嚴。75出自名校哈佛的林書豪,正是擁有尊嚴最佳表徵,而他選擇球員為職,此相對的顛覆了整個社會對於職業運動的價值觀。這也是東西方父母的差異,對於孩子未來志向選擇與支持所展現的態度,是兩個不同社會的基本價值差異。

進入西方世界,多少存在著種族上的議題,長期相處的黑人與白人至今都還會爆發種族事件,何況是外來的黃皮膚臉孔。在運動場上,象徵著以力量、身材一爭高下的場域,種族歧視更是在所難免。可以想見,林書豪的華人身份,也常被拿來當做是一種先天性的歧視與偏見;例如形容他是東方小子、中國佬、糖醋排骨,甚至連ESPN76都曾以帶有歧視意味的字彙Chink(裂縫、縫隙之意)形容林書豪,暗指華人眼睛細小,有種族貶低的意味。而他的成功崛起,也意味著挑戰了整個西方社會的潛在意識及價值觀。

這兩個存在林書豪身上的議題,無疑是二元題材最好的例子,華人社會本身對於「運動」與「讀書」在認同上的迥異,以及「西方」社會看待「東方」人的潛藏意識。

在東西文化之差異上,林書豪的華人面孔代表了東方文化,而林書豪的成長環境則是屬於西方文化。東方的體育文化,深受傳統儒家文化影響,屬內陸型的主靜文化,重視謙讓、不追求開拓;而西方的體育文化,屬於海洋型的主動文化,重視勝負、征服他人。77林書豪本身就是一個富含多元的典型範例,東方的血統,在西方環境中成長,當傳統的思維在他身上都一一變成衝突的時候,無不都成為運動之外最好發揮的題材,也成為作者貫穿在《林書豪與NBA》書中、潛在的意識表徵之敘事手法。

在探討東、西方的例子,還可從當時的NBA與臺灣早期的職籃CBA做大量對比,以NBA球員為延伸到國內球員,從球員、裁判、教練、球隊打球風格都可以看到。以下是幾個例子:

幸福豹的後衛恐怕還是得看杜威與華裔的盧傑瑞,尤其是洋將杜威,他的速度大概是四支球團的後衛中最快的,一百八十六公分的身高卻可輕鬆扣籃,彈跳能力不可謂不驚人,另外要說明的是,幸福豹的防守能力是值得球迷關注的焦點,幾位本土球員的表現卻有不俗,如賴國弘、洪長青、曾義欽等,這與他們的總教練龐彼得「防守是致勝的最大本錢」的帶兵觀念有莫大的關係。從幾場比賽看來,幸福豹頗有NBA當年活塞隊與當前尼克隊的架式,只不過,或許因中國人的「矜持」,你在幸福豹的防守上,看得見美式的壓迫防守,卻少看見「壞孩子」般的侵略式防守…幸福豹亟待建立發展的,應是這樣的「壞孩子」風格,而「壞孩子」,自然會找到一群想當「壞孩子」的年輕球迷認同。

以「後衛」為出發點,先描述後衛的特色,再與NBA球隊中具有特色的球隊做對照,產生出籃球運動中的中西文化共鳴,在當時中華職籃開打之際,也讓國內球迷能更快融入、了解國內籃球球員現況與特色。其中適當的以「球員位置」角度切入,讓球員與球隊具備一個同樣是籃球運動中擁有「成功」與「特色」的運動典範做解讀,再以「矜持」點出東方文化表現的拘謹、約束,延伸出球隊打法保守、傳統,不具破壞力的球隊現狀,再以「壞孩子」對比出在球隊可以嘗試以兇悍、具侵略式的球風,並供球隊作為突破的方向。美式的「放」與東方的「收」成了一種形式風格上相當清晰的方向,含有引導觀眾觀賞比賽之外,也具有運動分析的一段文字。

NBA球員與CBA球員的例子也有,首先以喬丹作為出發點,描述喬丹受到J博士的影響,而喬丹是如何影響之後的NBA球員以及本土球員。以下是球員從NBA的影響到CBA的影響:

可能有不少喬丹迷已經知道了喬丹獲得兩屆NBA扣籃大賽的冠軍,其決勝動作即是從罰球線起跳,在飛行一段距離後,再行扣籃的高難度動作,但少有人知道喬丹這動作是學自J博士…

我們常看到希爾帶球自罰球線切入,然後希爾一個轉身、過人、躍起、扣籃,四個動作一氣呵成,令人不得不想起了喬丹…

宏國象周俊三,不但喜歡在比賽中穿喬丹鞋亮相,而他的絕招也是空中向後挺腰、拉桿,幾乎無往不利。不過我個人覺得,模仿喬丹最成功的還是要屬喬丹的老隊友,現役達欣虎的鐵衛威廉斯…特別是在他幾個跨下運球後,竟還能以閃電般的速度切入籃下,實在令人眼睛一亮,真的,在CBA中華職籃裡頭,看威廉斯運球絕對是一種享受,喬丹不可能來臺灣打球,威廉斯在這方面多少彌補了「NBA球迷在臺灣」的遺憾…

看NBA裡的球星不斷挑戰身體極限與各種可能,這樣的美感是欣賞籃球運動的一大賣點,從耳熟能詳的麥可喬丹,談及我國職籃的球員,有很大意味其實是尋找「共通性」,進而激起觀眾看球的慾望與市場,類似在心理學的補償作用。徐望雲在《決戰禁區》曾提到補償作用中情感轉移的相關理論,曾以此理論討論麥可喬丹退休之際,不管是聯盟塑造、球迷情感轉移或期待,都在尋找喬丹的接班人會是誰,而這樣的話題不斷被延續,目的是要延續對球迷心中持續觀看球的熱情與期待,從美國職籃回頭看國內職籃,國內籃球現況不足的地方一定有,如何在現有的運動文化中尋找滿足心靈的方式,也是從文字當中可以發現的面貌。

東西文化交流包含多種形式,林書豪的例子潛藏著許多形而上的深層意涵,觸及到許多文化、歷史、種族、國族等等的眾多因素,球員、球隊形成的風格也成為籃球文化裡相呼應的項目之一。

四、「美」與「醜」

在評價一個球員時,不外乎數據分析、歷史記錄,但若從審美的觀點出發,對籃球觀賞也會有不同的視角,例如:「美」與「醜」的形式,是一般大眾能理解的,但是否認同與產生共鳴又因人而異。事實上「美」與「醜」的觀點,是觀察籃球另一個不同層次的視角,以下是作者徐望雲眼中,屬於「美」的球員:

喬丹打球的風格以技術取勝,他把籃球在J博士之後,提升到另一個藝術境界,看喬丹打球,是一種享受,很接近去聽一場多明哥、帕華洛帝、卡列拉斯三大男高音的演唱會。

以下是屬於「醜」的球員:

巴克利是一副惡漢的樣子,憑著強有力的臀部,縱橫籃下,無人能敵,他的名言是:「打籃球這檔事,就是怎麼踢對方屁股,如此而已,要談藝術?我不如去畫畫。」因此看巴克利打球有點像銀幕上的阿諾史瓦辛格扛著兩挺重機槍,殺進敵人陣地裡瘋狂掃射一般,對視覺來講,可能會激盪出一種暴力的快感,也可能產生不舒服的感覺,絕對不似喬丹所呈現的一種優雅美感。

在美、醜的主觀意識裡注入一種額外的身體觀感體驗,再帶回到球場裡面令人刻骨銘心的畫面,享受「三大男高音」是耳朵聽覺與心靈上的滿足,「重機槍」是視覺與聽覺的雙重震撼,都恰如其分的再一次表現其籃球場上的畫面,在籃球運動世界裡,也許美與醜的標準在不同觀眾眼裏感受到是不同的內涵,也可以由此得知不同形式下存在的美,是由觀眾、球迷自己去認定,而徐望雲表現的,正是一種展現享受審美的一種歷程。

還有徐望雲以籃球中的「後衛」去比較球風,敘述中華職籃六隊的球員,各屬於同樣位置的後衛,分析他們的特色以及球員特質,其中形容中華職籃二年的中興虎(職籃三年後改為達欣虎)的威廉斯為例:

他是我心目中所有CBA後衛群的第一名,他的速度快、盤球穩健,讓班尼特與馬克、許智超等放心不少,尤其是馬克投籃宛如「機關槍打鳥」拿到就猛飆,如果沒有像威廉斯那樣好的控球後衛來為他製造好的投籃機會的話,他的得分就要大打折扣了。

在描述完中華職籃後衛球員的特質,他馬上連接NBA的現況:

在NBA裡,當魔術強森、麥可喬丹、艾西亞湯瑪斯還在的時候,後衛風光了好一陣子,到今天,歐尼爾、歐拉朱萬、尤恩、羅賓遜的爭霸,又回到中鋒時代,看到他們在禁區頻頻吃籃框豆腐,要不了多久,就會嫌煩。才開打不久的CBA中華職籃,彷彿把我們的記憶拉回到早幾年前,NBA後衛競飆的年代,那好像才是講藝術的年代。

以上主要是在描述籃球運動員的打球型態,從觀眾的角色,描述運動員最直觀外在。黃芳進在運動美學詮釋裡有為運動審美經驗裡提到運動者與觀賞者的四種面向:(一)由主體意識回至主客互融的經驗。(二)由瞬間的體驗回至時間性的經驗。(三)從抽象的意識回至具體的經驗。(四)從客觀的標準回至開放性的經驗。而徐在用文字描述運動美感呈現時候,就是以觀眾的角度去體驗形構出運動美的各種面向以及運動之美的反面。當中徐的敘述特徵幾乎可以從這四點當中看到,特別是第三點「從抽象的意識回至具體的經驗」。以抽象的意識理解運動競賽,對親身參與的觀眾而言(不見得是親身觀看,可能是藉由印象、或是未完全進入運動競賽時的一種想像),是一種間接的理解運動競賽。然而,對觀眾來說,乃以具有思考性、記憶性、創造性的身體獲得具體經驗(此經驗發生在抽象意識前,所以優先於抽象意識),並形構出審美經驗;觀眾的審美經驗乃是從抽象意識返回到一種直接、具體的經驗,一種令觀眾深刻、回味的經驗,也是一種融合認知、實踐與情感的經驗。

正如徐望雲自己所說:「一篇籃球稿子寫出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寫出來後彌補了很多電視看不到的,從中會得到很多樂趣,否則的話,一篇文字只是呈現敘述這位球員切入、得分數據是多少,其實,對於一個球迷來講,現在網路這麼發達,球員數據取得容易,需要的不是我再一次把數據重現,但是如果你能用你的那個文學的筆觸,描寫他那個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那種可看性會超過那種冷冰冰的數字。」

這樣形容在「美」與「醜」的形式下,從不同的視界重新看待運球、得分不同的籃球面貌,擺脫過去固有戰術的跑位與堆積的數據,作家詹偉雄也有同樣在籃球運動中形容美的描述:

奈許控球後衛的新打法,徹底拆解了近十年受沉悶防守與半場組織捆綁的老舊NBA的意識形態,區域聯防固然洩露不少外線空檔給對手,但穿梭地板的奈許與縱情於天空的小史(史陶德邁爾),卻召回了職業籃球最珍貴的靈魂—美麗與進取的得分。

詹偉雄在反差中形容「醜」的敘事則有:

我從來沒喜歡過「俠客」歐尼爾,原因很單純:當上帝給了你一副超拔的身材,必暗中搭組一顆極其簡單的腦袋。人過中年,看俠客主宰的NBA籃球賽,就彷彿回首自己荒唐不堪的青春,那每一記蠻力的灌籃,每一道胡亂砸向籃板的罰球,都是一篇篇懺悔錄,告解著你年少輕狂的傲慢。

運動員的技能展現和身體的延展,成為球迷、觀眾欣賞的對象,梁濃剛認為這是一種「欣賞表演的替代性快感」,比較不同於性慾,他引用阿多諾(TheodorAdorno)的觀念申論,體育運動不但體現人類欲向他人施暴的衝動,同時也體現了受他人襲擊、忍受痛苦的衝動。

後現代所出現的文化新感性(newsensibility)除了直接挑戰理性主義藝術作品的內容、意義和秩序之外,新感性沈溺於形式與風格的快感裡,賦予藝術「性感」(erotics)的地位更甚於意義的詮釋。88在運動書寫裡的身體延展、技巧展現,呼應的正是這種後現代的新感性。

綜合以上,徐望雲也以運球來看球員的差異,如達欣虎的威廉斯和泰瑞戰神的顏行書。前者與後者的差別談不上「美」與「醜」,但可以用「華麗」與「樸實」來形容。對於喜歡運球花招的球迷,當然喜歡看威廉斯,他耍起球來,絕對是場上焦點,甚至成為場上獨攬進攻得分的角色;但若以注重團隊表現與團隊績效的角度,扎實的助攻、傳導切入,喜歡看的是後衛組織進攻,那就得看顏行書或是李雲光,每個人觀球有所喜好,這是觀球角度從場外找尋進入場內最好的方式之一。

形容球員的美與醜,不是只有場上的「肢體與球技」的展現,還有場外的「話語」,以下是徐望雲在描述兩位不同球員所使用的語言上,描述自我內心在評價不同話語上的喜好,以下筆者把徐望雲這樣的形容,歸類內心潛在的「美」與「醜」形式。以球員杜蘭特形容:

NBA總冠軍賽的第二場,雷霆以96:100輸球,有一大堆球評把焦點放在杜蘭特終場前9.9秒與熱火詹姆斯對抗後出手沒進的那球上。許多人都認為這次防守詹姆斯的確是犯規了。杜蘭特的一席話,最讓我佩服,他說:「當時落後兩分,費雪傳球很到位,我有空檔,只是沒進。」杜蘭特自己是否真的感到被犯規了,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輸了,就不要牽拖到詹姆斯有沒有犯規。杜蘭特的認知體現他的心理素質之強韌,熱火面隊的真正最難纏對手,正是雷霆主將杜蘭特內在健康的心態和勝敗的明確認知。

以NBA球員羅德曼形容:

羅德曼的第一本自傳《盡情使壞》(BadasIwannaBe)單看中文譯本,就出現不少「粗話」,到了第二本自傳《禁區撒野》(WalkontheWildSide)變本加厲,幾乎每兩三句就來上一個英文「F」、「S」、「B」開頭的詞彙。也許有人喜歡這調調,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羅德曼,不過我始終相信,「真正」的羅德曼,應表現在球場上,而非出書飆髒話。就像對著明月,輕聲細語罵混蛋的,仍然只是無賴,不是詩人。

語言也是展現運動場上的一部分,有關話語正反兩面美的對比,也讓人意識到美的存在,存在於各種情境。運動場上美的能量換成另一種方式表現,增添運動場外的審美角度與對運動的認知。對失敗的認知,讓人覺得失敗也是一種成就偉大的過程;口語上的髒話在運動場上或許是一種剛性之美的表現,但如果離開球場,沒有拿捏好尺度,或許會成為一種成功的缺陷。

「醜」在我們的意識形態中也蘊含著厭惡的、可恥的、不光榮等的意義,談吐言論中對於美醜的解讀仍附有強烈主觀認知,例如以上的球員側寫,可以看出徐望雲對於球員某種層面的喜好,雖然筆者把諸多例子歸類在不同項目的美與醜中,但仍要強調一點,這些「厭惡、可恥、不光榮」等的解釋,仍存在於美的一面,取決於讀者、接受者的內在認知,或許第三者會認為這些不過是運動場上陽剛與氣慨的展現,或是體現對於運動場域內散發暴力的美學,這都是從多元角度去看待運動中的各種形態,所以認知中的美與醜是可以隨著場域變動的,甚麼形

式可以讓人接受、有些仍不能被認同,也就由訊息接收者獨自去消化與分類,進而去形構出自我心中的標準。

在球員的肢體表現、言語上面,可以清楚看出來美與醜的差別,美感也可以換成一種球員身上散發出來的態度,不外乎也有一種型態,是屬於無形的對籃球、對生活、對信仰、對自我的、對社會的一種價值觀,以林書豪的例子為例:

除來自中上階層家庭,更重要的事,林書豪還是來自基督教家庭,又篤信基督教,對於隨之而來的誘惑,他如何拒絕,頗具意義。他曾向媒體說:「很多人打NBA,是為了女人,為了錢,為了物質生活,我不是說我不需要…但我最優先考慮的,還是上帝,還是我的信仰。」接著,他也承認「現在受到的誘惑更多了,我需要更細緻地管理好各方面…這是一種鬥爭,但我會堅持。」

還有羅德曼與魔術強森為女人與金錢糾紛的例子。羅德曼自述:「有時候我只想跟女孩子做朋友,但就是沒辦法。我只是想在巡迴賽途中有個地方憩息,但大多數的女人都把這種關係視為愛情…」。而魔術強森正值籃球運動員生涯最高峰,宣佈因罹患愛滋病而退休,強森退休沒多久後,紐約時報的專欄作家安德森語重心長寫了一句話:「魔術強森,他不是英雄,是個享樂主義者。」

這是屬於道德面的審美角度,沒有是非對錯,卻突顯了林書豪身為虔誠基督徒的難能可貴。這樣的比較不是在談論哪個球員比較高尚,而是面臨到人生的相同選擇題時,同樣是球員做出的選擇可以讓我們來思考,假設站在舞臺中央的是自己,可以選擇的決定會是什麼,自我的理想、初衷、堅持為何?從球員背後的素材,可以是每個人的人生課題。

當「美」與「醜」成為討論的一項主題,將帶有濃厚的「主觀意識」去評判球員與球賽,「主觀的形容」變成當中不可或缺的一樣,文中可以感受到作者給讀者意識形態的傳達,這種意識的傳達是無形、但也是無關乎是與非的,而它也讓審視運動的角度展現了更多元的風貌,正如徐自己也說到:「難看的球與好看的球,都是風格。」這其中的元素也是籃球的另一面分野。

作者介紹/詹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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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人,1989年生,畢業於台東大學體育系研究所,學會騎腳踏車開始也學會打球。學生時代起把打球視為專長,然後長越大發現只能把它跟寫作一樣當作是興趣。參加過的文學獎是運動競賽的萬分之一,那之一、也是唯一是高中時被迫繳交一篇作品當成寒假作業,因而撿到校內新詩組的文學獎。這是人生路上首次與文學兩個字有過的擦邊球。

在二十七歲前給自己的人生定義是:不是運動員的運動員,並且憑著這股信念想辦法要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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