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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結構主義看徐望雲籃球運動書寫(三)/詹紹廷
2016/9/2 上午 09:30 資料來源:詹紹廷
圖片來源/詹紹廷
編按:詹紹廷為台東大學體育學系研究生,其畢業論文〈運動與書寫的結構意象──徐望雲的籃球運動文學 〉以著名籃球評論家徐望雲的作品為題,分析台灣的運動文學書寫,已於日前通過口試,順利取得學位。
徐望雲,運動專欄作家,長期關注美國職業籃球,除了被球迷奉為圭臬的專欄「NB大家A」外,亦出版了《林書豪與NBA》、《絕殺NBA》等運動文學專集。作家生活誌取得詹紹廷授權,將於專欄中連載其論文分析徐望雲運動書寫模式與意象之研究成果,因本文出自論文,內有許多註解以及引文出處,為便於網頁閱讀,註解部分將逕行略過,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文開始====================
五、「場內」與「場外」
球場中央除了球員,影響球隊關鍵的人就是教練。徐望雲在文中提及,教練就像家長一般,不只參與比賽,也得給球員一樣機會,參與每一分每一秒的對抗。除了場上帶兵,還得花心思在外觀上,從西裝到髮型,從領帶到皮鞋,可能都別具意義;例如以中華職籃教練的「門面」作文章:
職籃三年的開幕戰,宏國象對裕隆恐龍的比賽,宏國總教練打了一條淡綠色領帶,而裕隆恐龍總教練打了大紅色領帶,兩隊教頭打上對方球衣顏色為主的領帶。
教練的穿著也許透露了球場內一項耐人尋味的訊息,諸如此類的觀察,放進運動書寫素材裡,也增添了一項令人產生聯想的意像延伸。除此以外,在實際的戰術上,教練的決策往往成就了球隊的核心力量,例如菲爾傑克遜的三角戰術、派特瑞里善於依球員心裡特質予以穩定增強,丹東尼的派兵遣將,善於為不同球隊設計戰術、及為不同城市造就不同的球隊風格等等,皆為球場上可以關注的項目。
而在「場外」,影響並支撐著所有職業運動的因素有很多,此亦形成了各式各樣的週邊效應。在資本主義社會之下,職業籃球員本身很自然成了商品,各家運動鞋場商紛紛找上NBA球員作為產品代言人。藉由球星本身實際穿著,給消費者的印象就是NBA球員因為穿上他們廠牌的運動鞋,才有如此好的表現,並在廣告中不斷強化球員與球鞋的關係,讓消費者見鞋如見其人。徐望雲曾這樣形容球員與代言的關係:
如果兼有良好的形象與特質,往往能在運動產銷體系之外,創造屬於他的商機。例如飛人喬丹,不但是NIKE運動商第一個設計專屬鞋款的籃球員,耐吉還為他設計了如同賓士標識的「飛人標誌」,喬丹自己也很精明,翅膀硬了後,他跟耐吉合作,再發展出自己的品牌,到後來還涉足內衣、香水領域,打造出自己的專屬品牌。
藉由此,球員與球鞋、球員與品牌之間,使知名球員從體育運動跨足到其他
領域,例如林書豪成名之際,宏碁電腦、頂新集團、富豪汽車、可口可樂都曾找林書豪代言,品牌與球員之間的關係,徐望雲這樣形容:
這情形有點像「玫瑰/愛情」的關係,玫瑰長久以來就是愛情的符碼,再如康乃馨代表母愛。
因此,球鞋、電腦、泡麵、汽車、可樂,無形中都成了符碼,代替著球員本身,消費者願不願意、能不能接受而花錢去購買,很可能就是與這一項商品的符碼所代表的那位球星,有直接的關聯。經由這種意象關係去描述,描寫「場內」與「場外」的另一面,所表現出來的中介點就是「球迷」。例如:穿著所傳達的意象,是「影響球迷」去看,而商品所代言的符碼,也是「影響球迷」去消費,而場內、場外連接的過程中,「球迷」成了必要的媒介,觀賞是球迷的天職,場中央看到的現象可能有支持、歡呼與噓聲,場外看到的符碼也可能是消費者的支持、消費與排斥,這都是伴隨而來的影響,這些東西屬於運動文化,也屬於人性之自然。
「球迷」既是運動比賽中主要媒介,每個人身為球迷,對於籃球、NBA的文化理解程度所體現出來的感知,勢必有所不同,這種感知上的認定富含許多意象,徐望雲曾寫道:「其實一個通過NCAA的考驗,而得以進入NBA殿堂的優秀球員,他所必須準備付出的,恐怕也不會少於一個和尚或尼姑。」97NBA就像一種宗教,促使人們皈依佛門心中需要一定程度的心靈力量做驅使,運動員在場上的堅持奮戰到最後一刻,即便到了年邁之際,仍繼續讓自己歷經傷痛與歲月的身軀,與意志力做對抗,這都讓信徒與球迷找到一種心靈的力量,這種力量都使人得到滿足與慰藉,好比一種信仰。
「球迷」既是場內與場外的中介,除了前面敘述到的球迷因為商品符號而有的行動,原因正是球迷迷戀場上奔馳的球員,或是場邊的教練,我們可以以另一種形式稱呼這些球員、教練為「偶像」98。而這些偶像必然有特質是吸引他人的地方,例如「球技」、「成就」、「品德」、「長相」、「氣質」等等,職業運動都是為球迷而存在,少了球迷,就少了職業運動,沒有職業運動運動員的價值就無法展現,有偶像才會受到崇拜,才會讓球場內與球場外產生連結。
六、「文」與「武」
所謂「文武雙全」,意指文才和武藝俱備,說明兩方面才能都很特出。前面在「東、西」意象裡有提到林書豪身份的概念,其實不只身份的議題,「林書豪」本身具備了非常多二元的例子在裡頭,例如林書豪本身的求學經歷,所以林書豪出現後,在他身上出現的反差效果,正是徐望雲在寫作最喜歡發揮的素材。99在運動場上名副其實是一個「比武」的擂臺,若注意到球員擁有反差效果的「文、藝」特質時,往後再注意這名球員時,便會有更多想像空間。
在觀賞籃球運動時,欣不欣賞某支球隊,往往是很絕對的,但對於單一球員來講,就比較不那麼絕對了,加上球員本身存在的特質,會是讓徐關注的另一個面向,除了林書豪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徐望雲描述其他NBA球星,同樣是都是喜愛的球員,卻特質卻擁有極大的落差。以下是「好好先生」格蘭特希爾與「壞孩子」羅德曼的例子:
希爾不但打得一手好籃球,還能彈琴,且對古典音樂也有不錯的修養,影響之下,他待人處事以及球場上的風度,都令人聞之顛倒。他一出現,幾乎不管是不是活塞隊球迷都對他寵愛有加,並紛紛冠以「喬丹接班人」的稱號,這個美譽對希爾也許並不公平,但美國民眾對籃壇清流的盼望是可以想見的。
以下是徐望雲形容「壞孩子」羅德曼的說法:
連續六屆的籃板王頭銜,並沒有能為他贏得更多的尊敬,他的隊友麥可喬丹與皮朋,即使不是芝加哥人或公牛隊的球迷也會喜歡,但喜歡羅德曼可得需要相當的「勇氣」才行。他喜歡染髮、紋身,球場內常有怪異的行徑,使得他的球技總是被忽視。
以及:
羅德曼作怪歸作怪,但打起球來,卻也是很拼命的,看到在空中浮動的圓球體,他就像鯊魚見了血般的把他給抓下來。
進入NBA的球員,在技術、體能都具備一定水平,從徐望雲的素材裡可以發現,有時候喜歡一位球員與否,往往與球員散發出來的特質有關。從徐望雲敘事的文章裡可以發現,徐望雲喜歡的球員似乎也含有二元現象的表徵,例如:鍾愛文武全才的希爾,也欣賞外貌與穿著總是奇特的羅德曼。描述兩位球員的特質中,一位是球場中「文」的代表,一位是球場中「武」的代表,若要說明兩位球員的差異,就是希爾代表的「文」,但也包含「武」的成分,而羅德曼的「武」,則完全說明了「武」的氣質。
徐望雲曾寫到羅德曼在某場比賽中因不滿裁判糾正,被驅逐出場,憤而將球衣脫下朝觀眾扔去,這樣的行為雖然對於裁判不是很禮貌,但換個角度,倒覺得這樣的舉動挺可愛的,若是羅德曼乖乖向裁判、選手道歉,反而會顯得像童話故事般那樣擁有幸福美滿的結局,而俗不可耐。
除此之外,同樣是徐望雲認為NBA球員擁有「一手打球、一手彈琴」的特質也大有人在,在除籃球場上受人注目的球技之外,與格蘭特希爾氣質相近的球員,徐曾提到:
另一個與希爾相似的例子是馬刺隊「海軍上將」羅賓遜,他也是一個典型的文武全才,球技全面、又會玩樂器、又會作詞作曲…羅賓遜的夢想跟希爾很像,可望成為一名鋼琴家。
一九九三~一九九五年連著兩個球季為火箭隊拿下兩屆總冠軍的非抽天王歐拉朱萬,不但運動細胞發達,能打籃球,足球技法也不錯,語言細胞也很發達,他能說九種不同的語言。另外一名球員是賈霸,賈霸寫過八本書,一九八九年後,更成了專業作家,其中一本寫二戰英雄的作品,還一度成為暢銷書。
對於文武雙全的球員,總能成為吸引徐寫作的題材,文武全才的希爾,欣賞其球技自然不在話下。希爾的多才多藝,能彈鋼琴、拉低音大提琴與吹小喇叭、聽古典音樂,與在場上殺進殺出的形象反差,還有羅賓遜、歐拉朱萬這類的球員,這樣的素材不論是籃球場上與現實生活中,都使得球員更加迷人,擁有絕佳的球技與深厚的人文氣質,這也是吸引徐望雲的重要因素。著作中徐望雲提到的希爾,在徐望雲創作的四本書籍都可以見其蹤影,顯示「文、武」特質的反差是徐極其使用頻繁的例子,也可在其他主題文類中略嗅其味,例如先前提到的林書豪,也是其一。
例如在球員的特質外,徐望雲用書法(文)形容球隊的球風(武)來做想像:
大鳥的塞爾蒂克球風,有點像蘇東坡的寒食帖,有一種拘謹中隨時想揮灑出去的慾望;今日的塞爾蒂克,像是學了楷書,剛要踏進草書階段,所揮寫的狂草,感覺上,總是揮展不開。王羲之的草書,最適合用來譬喻魔術的湖人;今日的湖人夠犀利,但嚴格上來講,看不出其風格在哪。
基於在解讀籃球場上的變幻莫測,作家楊照也有把籃球場的「文」與「武」帶入新的觀球特點。公牛王朝後,大家都談論著公牛「三角」戰術,球隊要如何從進攻的「三角」(三位核心人物)建構出完美球隊,以下是他的形容球隊的觀點:
線要怎麼連、面要怎麼組呢?靠防守和靠經驗,別無其他秘訣。我常說:球賽裡,進攻像創作、防守像知識。年輕作家可以靠天份創造出令人驚艷的作品,靈感如泉湧時,一天寫八首詩也可以首首經典。可是靈感不可捉模、不可定著,說枯竭也就枯竭了,所以進攻也容易失常,瞬間熄火,怎樣也找不到籃框的事,在球場上隨時發生,防守卻和累積知識一樣,靠苦工和時間慢慢磨,一旦磨出了竅門就穩定正常。
這是不同作家在理解籃球籃球進攻與防守時的不同的思考方向,籃球運動我們把它看作動態的,提筆書寫它當作是靜態的,這樣讓筆者聯想到到「武」、與「文」的相呼應,球風如書法的形式、進攻像創作及防守像知識,雖然感覺上滿抽象的,卻從中可以發現「籃球員」肢體中的進攻與防守,彷彿就是「作家」眼中的寫作與想像,此時再把籃球員與作家對比,就是一個鮮明的「武」與「文」的相呼應,從不同的運動寫手也可以看見類似的對比,成為意象表達上鮮明的反差。
徐望雲從球員巧度切入了文與武的特質,也從看球加入了文人的思考。其中潛在的意象是:職業運動裡的運動員如果具備「文」的特質,一方面也包含了擁有「人文素養」,在離開球場之後,各種行為都不至於太偏差。以金錢為例,他在書中也多次提及,NBA球員在功成名就後容易喪失自我,這也是徐望雲在寫作素材裡想傳達給讀者更深的思考層面,也給了醒運動文化裡的運動員警世的意味,進而顯示出球員被「教育」的重要。
從競技運動的場域中,基本上就是以「武」為生存的手段,在這樣的場域中若是具備「文」的氣質,就容易被放大。兩位球員共同的特質都由「球技」開始,連續六屆的籃板王、霸氣的羅德曼(搞怪霸氣),與具備反差藝文特質(多才多藝)的希爾,把運動員中的文、武特性具體鮮活的呈現,也讓人透過徐望雲的看球視角,更了解、透析、欣賞籃壇的多元風貌。
運動何以能給文字中最豐富的意味?從二元對立,可以看到徐望雲帶給我們籃球運動書寫的想像。焦桐曾說:「泛指以體育活動為書寫對象的文學創作,包括觀看他人的體育競賽,和自己身體力行的運動。」文學既是由聯想構成,越是有話題的運動素材甚至是質疑運動場上的任何現象,是醞釀發酵運動與文學最佳的溫床,運動要結合文學也許太過沉重,但這當中抒發自內在的人文關懷,是運動書寫中不可或缺的。蕭蕭也說:「休閒、運動,是一種尚武的精神,這其中可不可能顯現人文不同的現象、人文不同的關懷?文與武如何結合?」在徐的文章裡,確實可以看到現代散文家正開發運動與文字的結合,其中不乏鮮明的例子,例如站在邊緣位置觀察多元文化並存影響東方與西方文化的情境、球員表現出來的內在與外在特質、場內場外存在的故事性氛圍等等,使得運動書寫中出現更多更具體的多元文化觀察,藉由文字,以直觀原始、抽象的想法轉變為具體的概念,由運動所喚起的情感,由文字任意構成與更進一步的詮釋。
作者介紹/詹紹廷
台東人,1989年生,畢業於台東大學體育系研究所,學會騎腳踏車開始也學會打球。學生時代起把打球視為專長,然後長越大發現只能把它跟寫作一樣當作是興趣。參加過的文學獎是運動競賽的萬分之一,那之一、也是唯一是高中時被迫繳交一篇作品當成寒假作業,因而撿到校內新詩組的文學獎。這是人生路上首次與文學兩個字有過的擦邊球。
在二十七歲前給自己的人生定義是:不是運動員的運動員,並且憑著這股信念想辦法要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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