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基督徒認同之疑義。--《傳道報國--日治末期臺灣基督徒的身分認同(1937 -1945)》
歷經1930年代的奮興運動與皇民化運動,「傳道報國」一詞於1937年正式登上歷史舞台,「皇國臣民」的國民認同達到高峰,基督徒的信仰實踐與政教關係觀念也正發生改變!
日治末期可謂一段「傳道報國」的時代,戰爭前後基督徒的信仰認同並未改變,始終自勉傳道以報天國,未曾被國家神道動搖。然而,政治認同卻因應時局游移流動,且常有在臺、日、中、外之間猶豫掙扎的經驗。基督徒認為傳道報效國家是其社會責任,與日本政府、日本基督教合作,係出於護衛臺灣利益、關懷鄉土安危的初衷。殖民地的苦難,亦為信仰「再宣認」的歷程。基督徒「傳道報國」的身分認同,誠然是各個時代都必須回顧思考的重要課題。
*本書榮獲「郭廷以先生獎學金」獎助,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專刊」第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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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自本書第三章第三節)
日本基督徒自明治初年的草創期起,為促進教派合作、擴大宣教效果,即有相互提攜、協力的呼聲。1923年各基督教團體(含宣教師組織)認為時機成熟,遂聯合成立「日本基督教聯盟」。
臺灣基督徒的合作則始於1912年,南、北分屬英、加差會,但信仰與教制並無二致,在外國與本地傳教師一起推動下共組聯合議事的最高機關「臺灣大會」(簡稱臺大),謀求實際宣教的合一,翌年更正式定名「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沿用至今。臺灣大會不但制訂全島共用的聖詩、典禮、信經,且進一步設置「教師試驗部」,統籌全臺傳教師的考選晉升。無論南、北要分設「中會」、升格「大會」時,均提請臺灣大會准許。它也推動主日學事務、輔助聖經公會、癩病救治會、鼓勵禁戒煙酒等社會服務。
臺灣大會雖具廣泛影響力,但常因南北考量不同而未能貫徹實施,例如中學、神學校、青年會、醫療院所均未合辦,法規方面雖「以合一臺灣大會為目標,以革新為根本精神」但討論缺乏延續性。南部一度認為臺灣大會耗資甚鉅,用處卻小,提議廢除,或各派少數人「交誼」即可,1935年甚至議定各派8人召開「懇親會」便罷。其結果,臺灣大會從每年召開改為兩年一次。臺灣大會的功能不夠明確,實有許多因素,例如南北發展相差10年,雙方母會意向不明,宣教師沒有具體聯絡,宣教事業缺乏共識,南北常有閉關自守的心態,在在均造成決策不易實現。
隨著統治漸上軌道、留日神學生的增加,日、臺基督徒交流趨於頻繁,日本基督教聯盟的影響力屢有擴展。1936年4月,日本 《的佐波垣牧師為促進日臺教會之交流,在屏東、臺南、臺北等地分別與臺人舉行座談會,歷時兩週,開啟所謂「日臺教會親善」之濫觴。其後,臺人也以日本基督教聯盟成功整合各派為例,認為臺人應以信仰為核心來磋商、效法,無論從地理、教派、財政、事業各方面來看,南、北教會都應該合併,彼此尋求共識、激發熱忱,不能戀棧權位虛榮、敷衍了事。
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基督教聯盟立即發表〈關於非常時局之宣言〉聲明,向日軍將兵之勞苦致敬,並強調「慰問事業」的重要性。該聯盟認為,由於時勢所趨,極有可能須要向中國境內的農村宣教,因此,1937年7月底召開研究會商討對策,希望能配合「國策」進行宣教。顯然的,日本基督教聯盟十分配合國策,並一再呼應戰爭的情勢來調整其方針。
1937年8月,臺灣基督教各宗派接獲日本基督教聯盟通知,催促臺人配合推行「國策」,要求在臺9個基督教派別合力組成「北支事變全臺基督教奉仕會」(以下簡稱奉仕會)協助聯盟推行事務。奉仕會首先於臺北成立,之後陸續於各教堂分設支部,以撫慰罹難者的遺族、替政府宣傳政策為主要工作。奉仕會標榜「不分民族」,但實際上卻由日人掌權,其推舉臺北日本基督教會牧師上與二郎為會長、臺灣基督教青年會主事近森一貫為書記,幹部均為日人,臺人聯絡者僅有臺北雙連教會的陳溪圳一位。
就「奉仕(ほうし)」的意義而言,有「對神佛、國家、社會、他人效勞盡力」、「恭恭維維地做事」、「商品減價優待」等不同解釋。但無論哪種用法,「奉仕」都有強調服務、不計報酬的意涵。教會裡面也有類似的用語,例如「服事」、「事奉」,對象包括上帝及周遭的人,因敬畏上帝而服事人,因關懷人而事奉上帝,意義一體兩面。奉仕會本乎服務軍人為宗旨,仿效日本基督教聯盟,以捐納慰問金向軍人致敬。南部教會方面,奉仕會的幹部透過議長劉振芳要求所屬教會以「慰問北支事變的皇軍」的名義捐獻金錢,且直接經由各中會財務部長來收取集結,由大會統籌匯往奉仕會。
北部教會方面,常置委員推派議長陳溪圳為代表參加奉仕會,並製作「皇軍慰問獻金袋」發送到各教會。其會議記錄如下(標點為筆者所加):
「第七十四條 議長宣言:第四十二回中會乃開催於我帝國非常時局之下,宜盡心愛惜白衣勇士。中會滿場一致表贊意,議決白衣勇士御見舞金各堂會献金參圓以上,限至二月末日寄交議長,並一任議長、書記設法,又派議長書記代表中會前往慰問。」
根據上述,北部教會由議長代表宣言,呼籲在非常時期要特別關心「白衣勇士」,也就是住院穿白袍的傷兵之意,致贈慰問金之事也獲得與會者全體一致同意。南、北教會進行第一回募集之後,向臺灣軍司令部貢獻「出征將士慰問金」1,560圓。
對照該年的財務狀況,北部中會收入881.53圓,支出881.47圓,幾乎沒有結餘。南部大會更加慘澹,總收入746.13圓,總支出852.21圓,不足106.08圓。顯然依原本的經常費根本不可能負擔這筆「特別獻金」,應是額外從各教會所募集,其中是否有「不樂之捐」,頗值得探討。
從議事錄的書面記錄觀之,基督徒主動回應特別是北部教會對日本基督教聯盟的回應甚為積極,但實際上針對是否加入聯盟一事,南北最初都有所考慮。1937年3月臺灣大會首次致函日本基督教聯盟,交涉是否派代表參加「世界基督教大會」,在宣教師孫雅各、偕叡廉提案之下,決議申請加入聯盟,並由議長張金波及書記潘道榮赴日參加聯盟會議。然而南部教會不久卻表達「延期以待後決」的態度,其後,更因「不能照臺灣大會所要求的條件」,而不遵守臺灣大會的決議,無限期擱置此案。北部教會也隨之認為應該要「無期延期」。所謂「條件」為何,議事錄並未明載,但很可能是經費不足之故。因為加入聯盟須派3名代表,每人會費70圓,還要自行負擔旅費,但該年臺灣教會已支出大筆「皇軍慰問金」,南部還得借款150圓;北部則是「外國補助金減少」,經濟上的壓力讓教會捉襟見肘,很難有施展的空間。
日本基督教聯盟最重要的成員「日本基督教會」注意到臺灣教會的動向,先是以奉仕會的名義,派代表和臺人一同視察、慰問廈門日軍佔領區,與當地教會的負責人交換意見,討論如何在廈門宣教,以促進「日支親善」。1938年第52屆大會中,認為和臺灣教會的聯繫「逐年加強」,遂設置「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協力委員會」,選出五人小組密切合作。翌(1939)年,委員上與二郎報告「日臺兩教會關係日益親密,頗有合併之勢。」
賴炳烔牧師到金門後,發現衛生條件不佳,便將家眷遷往號稱「中華第一盛堂」的廈門新街禮拜堂,自己則往返金、廈。當時,日軍已經佔領金、廈,並命令金門農民種植罌粟,製造鴉片。此舉雖然帶給居民一定的利益,卻讓教會困擾不已,信徒覺得「自己不吃,卻種給別人吃,罪過豈不更重!」因此賴氏還透過關係,向金門行政公署農林股請准會友免予栽植。不但如此,當鼓浪嶼三一堂牧師盧鑄英被日人拘留時,賴炳烔還挺身協助該會,渡過動盪的時期,直到1943年被日本興亞院文化部所屬機構調回臺灣。
1938年10月到12月,日本基督教聯盟在東京富士見町教會舉辦三年一次的「全國基督教協議會」,討論「非常時局下,關係國民教化與基督教會的對應策」及教會合併的問題。《臺灣教會公報》主筆潘道榮受邀參訪後,認為臺人應學習日人的覺醒奮興、規律議事、輩份有序及莊嚴的禮拜儀式。他表示日本基督徒人數照官方統計略有減少,但因賀川豐彥持續推動「百萬救靈傳道」,實際人數應有增加。反觀臺灣教會數量雖不少,但會友軟弱,正式洗禮入教的人不多。潘氏述及日人在世界基督教大會時勇於表達對戰爭的態度「只有謙卑在上帝的面前,不能講什麼。」他認為臺人確有加入聯盟的必要,方能參加日本和世界基督教共同的事業,提攜聯絡友誼,臺人不能孤立,應與聯盟同步進行,於當前時局,更加要緊。潘氏指出與日本基督教會提攜的必要,應藉著協力委員會,如兄弟般提攜,來「建設天國」。最後關於傳道方針,首先,教會要完全獨立,不能再受補助。其次,南北教會、神學校儘快合一,並關懷東京的基督教青年會。其三,教會各代議機關應覺悟奮發、傳教師一致協力、基督徒關心教會。
此一時期,日本基督徒自1939年開始推行「三年協同傳道」,分為準備、集中及後續傳道,以婦女傳道大會、失業青年大會與學校精神作興講演等活動為主軸。臺灣基督徒觀摩其籌畫,認為日人執行的成效良好,基督徒應同時具備信心與勇氣,成為別人的模範。而教會事務應大小兼顧,小事也能傳播福音。此外,也表達對文部省宗教局長的敬意,佩服其對各種教義的了解,以及對基督教的善意,認為「有文部省這樣的官員,能使宗教團體真正安心信賴,照其所允准而享受信教的自由。」
另一方面,北部傳教師總會更是積極,其於1938年便開始與日本基督教會洽談合併,派委員研議,1939年進一步討論應加快合併的腳步。傳教師吳清鎰指出,日人派數名協力委員回應臺人要求,一方面表示日人的關心和責任感,一方面秉持保守的態度,等候臺人自己覺得必要才進行合併。認為教會的合併的動機須出於純正,針對信仰的要求,透過自然的方法才有良好結果,因此日臺教會合併是經過長久的期望而自然進行,並非突發而無理的變革。吳氏認為語文並非合併的障礙,因為大部分的教會領袖都通曉日語,新法規的草案也用日文撰寫。宣教師的關係也不是問題,因臺灣教會不屬英、加,無論是獨立或併入日本基督教會都是臺人的自由,合併不是要和宣教師隔絕或破壞感情,日臺教會合併之後,宣教師應盛情依舊、繼續幫助,教會也懷著感謝的心接受,並無二致。不過,合併後應益發感覺自己的責任,進而自立。教會合併之事其實沒有阻礙,時機也剛好,可說是符合現況的運動,應該要更多關心,訂定時程來進行,合併才指日可待。恰好臺灣大會召開在即,南、北合一若成功,就可進一步與日本合併;若失敗,還是可以個別與日本合併,其結果都一樣。總之,不論南北合一之成敗,應率先與日本合併,以作為皇紀2600年的紀念。
羅文福呼籲基督徒把握皇紀2600年的機會,鼓舞會友增加獻金和信心。他引用賀川豐彥的看法,認為臺人漸諳日語,同化指日可待,不宜再用漢文、臺語,以免阻礙文化進步,呼籲基督徒重視南、北合一,以及與日本基督教會合併的議題。蕭樂善則認為說基督教要「進軍到社會中,使社會強健」。吳清鎰亦指出教會的問題,應與日人合併為要。吳天命則以教會禮拜的重要性,呼籲團結祈禱,謀求教會發展。
臺灣基督徒無論南、北對「日本基督教聯盟」抱持好感並希冀加入,儘管日人的「協力委員會」不常召開,未發揮應有的功能,但透過臺人的努力,1940年11月日本基督教聯盟召開第18屆總會,臺灣教會總算獲得接納加入,上與二郎牧師因「協力有功」被臺人視為摯友。檢視整個過程,加入之目的係避免教會被孤立,起初基督徒在宣教師倡議下主動申請,南、北看法原本相異,後漸趨一致,很可能就是因為戰爭捐納及日人掌權帶來的壓力。臺人決定暫不加入,並非申請遭拒,顯示基督徒不但注意到南北之間的合一,也開始思索加入日本基督教聯盟的利弊得失。基督徒曾表示「宗教完全是出於心所願的,不是強制,不是律法上的,是自由的,是照人的喜好。教派線就像國界,與其追求『教派界線廢棄合同』,不如致力『教派握手協同』」。相當層面說明其追求公平合理的想法。
在這過程中,北部教會回應「傳道報國」的態勢較南部教會積極,北部推行的教會事務頗具爭議性,如1940年北部分設3個中會,宣稱多次建請南部「自我終止」,成立真正合一的臺灣大會,但因交涉未果,北部最後自行設立大會。就議事錄觀之,北部教會主動辦理皇紀2600年紀念事業;提案不管南北是否合一,北部都直接進行「內臺教會之協同」;新竹與東部中會、新莊小會更委由代表商量直接與日本基督教會合併。從北部教會的宣言,可知加入基督教聯盟的確是帶著相當明顯的「傳道報國」的心態。(筆者譯):
適逢世界變局與國家體制之新的進展,我等基督徒應在國民精神指導下,協心戮力參加翼贊大政、盡忠報國、發揮至誠的大業。非常感激皇紀2600年的歷史光輝,本年是為新世紀,鑑於內外情勢,吾等斷然存心一擲,與中央地方相倚相扶,讓牧者與信徒相信相勵。北部教會財政編成機構有獨自立場,樹立自立傳道的根本大策,則新體制應與宗教報國邁進。
綜上所述,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在民間輿論鼓動下,臺灣遂有「皇民化運動」的展開,當中最為影響教會之處有三,其一,振作國民精神,在政府「舉國一致、盡忠報國、堅忍持久」的口號下,基督徒認為應忍受苦難,在「非常時」奉仕教會、傳道報國。其二,普及國語政策,基督徒開始在報刊文書、集會講道與教會學校漸漸使用日文,部分傳教師被認定為「國語家庭」。其三,變革宗教風俗,在寺廟整理、正廳改善等措施下,臺人頓失信仰依靠,基督徒則希望藉機協助與傳教。1940年國際局勢緊張,日本對外政策愈加嚴格,外籍宣教師乃陸續移交財產,離開臺灣,基督徒開始必須自立擘劃,並進行人事改組。同時,1940年正逢日本「皇紀2600年」,官方乃利用節日慶典遂行國民精神教化、國家統合動員之目的。臺灣基督徒參與一連串的「內地之旅」,進而肯定國家的強盛、日本基督教的進步,更加入「日本基督教聯盟」,一時使「皇國臣民」的國民認同達到高峰,「傳道報國」的理念中大量包含「皇國」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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