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艾茵‧蘭德:社會課本不會教的真相2
(1925年,艾茵‧蘭德在蘇聯護照上的照片)
Any alleged right of one man, which necessitates the violation of the rights of another isn’t and can’t be a right.
任何一個人的所謂權利,必須侵犯他人的權利,這不是也不可能是一種權利。
--艾茵‧蘭德/二十世紀的俄裔美國小說家
你寫過幾封信給家人呢?屈指可數吧!
艾茵‧蘭德的千頁小說後面,有著振筆疾書的形象,她將波濤洶湧的情感流洩於筆尖,包含寫給蘇聯家人的1,200封家書。
1905年,蘭德出生於俄羅斯帝國聖彼得堡,1917年,俄國大革命摧毀了她的美好日常,1926年,21歲的蘭德在紐約港靠岸,從此沒再回家,俄羅斯帝國改制為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故鄉不再是故鄉。
1926~1937年的11年期間,蘭德還能拿筆抒解思鄉之情,連繫家人間的情感,當她一聽說在獨裁者史大林的整肅下,來自資本社會的信件,可能會導致家人的不幸,她立刻收手。
可以想像,1973年,68歲的蘭德收到么妹的一封家書,情緒有多激動,多麼想要邀請么妹諾拉來美國相聚。
然而,創立「客觀主義」的蘭德,一時也無法接受理性而殘酷的現實。
分開生活47年的姐妹倆,在思想、生活上早已不是一家人,而是壁壘分明的兩陣營,任何大、小事都足以引發舌戰,互相叫板。
蘭德滿心歡喜的帶妹妹逛美國的超級市場,Surprise!諾拉卻說牙膏品牌那麼多有什麼好,太多選擇反而不知道怎麼選!諾拉也不覺得蘭德寫的小說有什麼好,還不如索忍尼辛,寫出勞改營的血腥內幕;更糟的是,諾拉也不認為自由有什麼好,放著蘭德準備的高級寓所不住,要回蘇聯生活。(反倒是被蘇聯除籍的索忍尼辛,後來定居美國。)
根據「客觀主義」的法則,這對姐妹自然吵翻了!蘭德沒辦法讓諾拉喜歡自己的作品,也不會讓諾拉從作品得利,所以,她討回送給諾拉的所有作品,堅決不給諾拉一分遺產。
「每個人都有權做出自己的決定,但沒有人有權強迫他人做出決定。」這就是艾茵‧蘭德要向世人呼籲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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