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堅毅樂觀的文字看待生命中的逆境──白色恐怖受害者、台灣廣播劇先驅崔小萍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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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崔小萍事件?

首頁圖來源:維基百科,由Reke上傳

崔小萍,1922年出生於中國山東省濟南市。
1945年畢業於中國四川國立戲劇專科學校話劇科。
1947年隨「上海觀眾戲劇演出公司」來台旅行公演,後因時局之故而在台落腳,至今已五十餘年。
1959年以《懸崖》一片榮獲第六屆亞洲影展最佳女配角銀鑼獎。
1968年因白色恐怖被誣陷為「叛亂犯」,受軍法審判,入獄近十年。
1977年出獄。
2000年獲頒第三十五屆廣播金鐘獎終生成就獎。一生對戲劇充滿了熱情,視影劇影視藝術為一生最愛與職志。

四十多年前,一九六八年,在一片錯愕聲中,她鋃鐺入獄。在多少年後,在一片祝賀聲中,重獲榮譽──廣播界前輩崔小萍女士,在她生命中,最富戲劇性的公開廣播、記者會以後,感激與衷心的喜悅。崔小萍女士以其堅毅樂觀的文字,紀錄了她蒙受不白之冤的日子,白色恐怖並未打倒她,也為使她喪失豁達的人生觀。透過作者親身獨白,一同分享她的生命。

 

多少年前,我曾接到一個大包裹,是由台灣省文獻會寄來,裡面有多本厚重的書籍,每本書籍的大標題是:台灣地區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五十至七十年代文獻專輯:

一、林正亨的生與死。

二、台灣戒嚴時期台灣政治案件檔案(上)、(下)。內容包括雷震、美麗島、「二二八」、施明德……

三、台灣省立師範學校四六事件。

四、崔小萍事件。這一本是最大件,是由中央研究院,社科所教授朱德蘭女士編輯寫作。

五、這樣偉大的檢討及記載是由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委請賴澤涵教授主持進行研究之成果。

這的確是一項艱鉅的計劃和出版,更使後代的人能瞭解在中華民國「五十」至「七十」時期,在所謂「白色恐怖」時期被判決疑案、冤案,因為當時是軍法獨立審判,一般的老百姓,不是軍人,也受「軍法審判」;是否有確實的證據,當年,軍法官、調查局,為求結案迅速,是沒時間為受審人去尋求證據的,因此造成當年的冤案很多。家破人亡,不是一人哭,而是一路哭!那真是一個悲慘的時代!

我,崔小萍,在一九四七年參加一個由國立戲劇專科學校前後屆同學組織的「上海觀眾演出公司」來台旅行演出。我,並在台北中山堂演出《岳飛》、《清宮秘史》、《萬世師表》等名劇……劇團在台灣演出半年後回上海,我因為愛戀一個童年時代的愛伴結婚,留居台灣。該團團長是第三屆畢業的同學劉厚生先生,他在劇專校是助教,曾教我「表演基訓」。

我在劇專是專門研究「表演藝術」及訓練方法的,因此在台灣也在國立藝術專科學校、世界新聞專科學校及其他表演訓練班執教,並在中國廣播公司擔任廣播劇導播十六餘年,是台灣貧苦時代許多民眾最喜愛的「廣播劇藝術」,並曾在亞洲第六屆影展中獲得最佳女配角銀鑼獎。在台二十多年從事藝術方面的建樹,經調查局官員的多次傳喚後,日夜審訊,最後被送進監獄,覆判時判十四年徒刑,後減刑三分之一,失去「自由」近十年。一九六八年入獄,一九七七年減刑獲得自由出獄,一生清白被污染!失去事業、沒了名譽,變成「無業遊民」,趴趴走……幸有「不怕死」的朋友們,沒跟我「劃清界線」,幫助我,沒使我「一代名人」住在大橋下成為「遊民」。啼笑皆非!

「日記惹禍」

從小學開始,我便有寫日記的習慣,那時的國文老師都是大學畢業,教我們寫日記,我們小學便是練習寫作文。因此,我從小時寫的日記都像寶貝似的帶來台灣,意想不到在台灣居住二十年以後,情治單位拘捕我,日夜逼供,竟以我日記中所記少年時期所見之人認定是叛亂份子,因此我也變成叛亂份子,以法律「二條一」起訴,沒有證據,誣告我「顛反政府,正著手實行中」之罪。例如:

一、誣告我曾參加「少年先鋒隊」,介紹人姓名「韓豁」。她是我和姐姐因山東濟南市將被日軍攻陷,拜託軍醫院朋友做掛名護士,方便跟隨醫院逃難。韓豁女士是當年山東省主席韓復渠的姪女,在醫院任軍醫,我那時剛讀完初中一年級,約十四歲。她人陷大陸,如何得知她是「匪諜」?

二、誣告介紹我參加西北戰地服務團的朱星南──這是我在民國二十八年,跟著姐姐哥哥的劇團去參觀這個演劇隊。這個團體當年在陜西西安。

三、誣告我參加讀書會,那位同學傅國良也在大陸。

四、誣告我吸收讀書會的同學有呂德鑫、張鳳蘭──人都在大陸。

五、率領崔小萍來台演劇團的主持人劉厚生──說他是共產黨。

六、話劇編劇導演張駿祥,劇本「萬世師表」,被認為是為匪宣傳。他曾是國立劇專老師。在大陸。

七、崔小萍兄崔超,姐崔夢湘,姐夫齊夢非均陷大陸。

八、撰寫〈我對崔小萍姐妹的瞭解〉作者梁紹和被槍決。

以上所舉出之「有名字」的人,都是我年幼十四五歲時在我的「日記」中所記,有的一面之緣,有的不認識,竟在五十年後,台灣的軍事審判官認定他們都是共產黨徒,因此崔小萍一定也是共產黨。

在第八項,有關梁某人所寫〈對崔小萍姐妹瞭解〉一文所寫,是他在台灣聽過我的廣播劇等,但和我沒有來往。這能証明崔小萍曾當過共產黨嗎?此人被槍決,當然「死無對證」。

感謝朱德蘭教授所著《崔小萍事件》一書中,搜集的資料豐富,並對崔案之審判有詳細的分析,及我被起訴是否合理之理由,我的答辯書,我的生平故事。每次訪談口述記錄,更重要的登載了先後初判、覆判的起訴書。使人感覺可笑的是,我在台灣舞台上演過的戲劇,都認定是「為匪宣傳毒素」,例如:《清宮外史》、《岳飛》等舞台劇。不知在清朝,在南宋金兵作亂,岳飛被奸臣秦檜所害,是否是共產黨所為?在這本《崔小萍事件》一書中,寫出了我的冤情,更表現了當年那些調查員,那些審判官們的「無知」及幼稚!

自我一九六八年六月被起訴坐牢,一九七七年減刑出獄,離今,已過去四十餘年,崔小萍已從黑髮如染的少壯,至今是白髮老嬤,光輝的歲月已烟消雲散,笑一笑,嘆一口氣!祝福從前那些習慣沒證據判冤案的人們,他們也應該有一個幸福的老年吧!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五章:登山寶訓)

義人必被昭雪

對崔小萍事件之結論: 

民國六十六年(西元一九七七年)十月五日,崔小萍出獄後,生活歸於簡樸平靜。民國七十四年(西元一九八五年)崔小萍獲得紐約廣播節廣播劇獎。民國八十九年(西元二○○○年)三月三十日,再榮獲廣播金鐘獎的終身成就獎。她的得獎無數,証明她在表演藝術的傑出貢獻。而最令她感到欣慰的是民國九十年(西元二○○一年)六月「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判亂暨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歷經審慎的重新調查,做出崔案確實為一冤案之定論。 

雖然遲來的正義,已無法挽回她逝去的青春、輝煌的事業、前途與社會地位,但是回顧人類歷史洪流中,不知有多少寶貴的性命,難計其數的政治犯,其冤獄多難獲昭雪。如崔小萍等受難人之得以回復名譽,實可說是拜台灣不斷努力發展民主運動之賜,由此觀之,崔案之結果,也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

延伸閱讀
聯合報資深記者黃仁憶副董事長劉昌平、白色恐怖與丁文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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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仁愛莊」的日子

生命,隨著客觀環境的運轉而變;如果,整個都在變,我仍然以為自己未變,那就已經是瘋子了!一年年過去,我希望官司盡快結束,法官們能主持正義,裁定我清白無罪,恢復我的自由。從被判徒刑始,我就盼著特赦,大赦……我用「快樂」支持我的生命,用主的言語,來充實我的理智,用愛心維護我的情感,因為我不能使自己崩潰,所以至今,我仍然清醒未變成瘋子──雖然我的冤案確能使我變成瘋子,那正是誣害我的那一群小人們所希望的,那就是「死」無對證了。瘋和死是一樣的。

一年又一年過去了,我活著,我活得健康快樂,因為我心中無罪。我期待我的生命重新發光!但是,我不知道,明天,我的命運又隨著客觀環境的變遷,會又運轉到何處?

在軍法處被關了四年以後,我被通知移居另一個拘禁「政治犯」的園地,它叫「仁愛莊」,從前叫生產教育所,是所思想感訓的學校:女性不去火燒島坐牢;在島上長期服刑的男性們,則在刑期的最後一年,從島上解回到這個地方,使他們能漸漸適應「人間的生活」,享受一些人性的尊嚴。在這兒雖然是軍事管理、上課受訓,但不被整日鎖閉在暗無天日的獄房裡,在有限度的自由裡,使被冤的「無犯」之人,感覺到生命還有光彩。「仁愛莊」裡,的確有仁愛,在這兒跟親人會面,不限在用電話傳達,星期日從上午開放到下午,有孩子的母親,還可以允許讓孩子和媽媽住一夜,能和親友們自由談話,沒有人在旁邊監聽……。在沒來該所之前,我曾向看守所所長表示我堅決不去「生教所」(從前的名字),他們勸我說該所「好處多多」,最好的事是天天呼吸新鮮空氣,用不著限時間「放風」!我拒絕來該地的原因是,在這兒的「教官」,大多是我從前的「同事」們,我不願再做學生。最後,還是到「仁愛莊」來了,因為我有十四年的刑期,如果一直被鎖閉在牢房裡,萬一發生了其他不幸,他們是要負責任的,我還算是有「名」的人物,總不敢馬馬虎虎把我棄屍曠野吧?

於是,就在民國六十一年九月十八日,「九一八」第四十一個國恥日,「商老師」和我被送到土城清水村的仁愛莊,正式享受「仁愛莊」的生活。

「仁愛莊」的庭園設計很美:「介壽亭」下臨荷花湖、湖邊是生長茂盛的垂柳,隨風飄舞,坐在湖邊賞景,很像回到杭州西湖。彎彎的拱橋下是流水潺潺,到處可見的花圃,春天來時是萬紫千紅,尤其是那一大片綠草如茵的大草坪,像給了被拘禁的受刑人們精神上的一種「解放」(從前,誰說到這個名詞時,起碼得坐十幾年牢,說不定還被判死刑呢?),我現在寫到這兩個字時,還有餘悸在心,但是我的學生們,帶著他們的孩子來和我面會時,他們在草坪上歡跳,打滾兒,他們摟著我的腿說:「太老師,妳住在這兒好好哇!我們不回家,跟妳一起住好嗎?」

唉!天真的孩子們,他們怎麼會懂圍牆上的鐵絲網與厚重的大鐵門的意義!他們更不明白,太老師想回家卻是無翅難飛呀!

孩子們哭喊著不願離去,他們的父母哄著他們說:「我們下次來給太老師過生日好嗎?送個大蛋糕!」

「太老師再見!再見!」望著他們歡天喜地的走出那個大鐵門。

我不知道,我在這個莊上將度過多少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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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小萍定罪量刑──依據大法官解釋

二十年前的審判官呂達勇說:「在大陸參加過叛亂組織,來台未自首,主要證據是她的自白書。」

在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一月十六日,星期一,《聯合報》發行的一張發黃的舊報紙上,登了核頭大的字,標題很能引人注意,讓人以為國民黨統治下的「白色恐怖時期」,調查局抓人判「匪諜」罪名又回來了呢!雖然時光變換已過去二十幾年,被加害的人,聽到「自白犯罪」,沒有「自首」,仍然會不寒而慄!引起這麼大新聞的記者訪問,是因我出書《崔小萍獄中記》,出版者是「耕者出版社」張桂越小姐。在警察電台主持「好家庭」的李文小姐的介紹,我結識了張小姐,她是一位有熱烈性格的女性,當年她服務於中華電視台擔任新聞記者,她對我遭害的往事很有「興趣」,於是由她出資出版了這兩本上、下兩集各三十幾萬字的《崔小萍獄中記》。很感謝「張」和「李」兩位朋友熱心為坐冤獄者出書,使社會人士明白受刑者,當年被「審判」,「判刑」的真象。那時是「軍法獨立審判」,「一法」獨大,不是軍人的老百姓,照樣在軍法處監獄囚禁,然後送「火燒島」囚禁二、三十年是小Case啦!我很幸運!那時所謂的女性政治犯者已不送火燒島,因為當年有一位王姓執法者,巡視該島時,發現囚女們有的懷孕,有的則患女人病,在四面環海的小島上等不到醫生救她們,於是建議女性「政治犯」不送往那個島,在審判過程中囚禁在軍法處監獄,定刑後再送往一個叫「仁愛莊」的感訓學校──這是一個很「可愛」的囚禁地方。住火燒島上的囚男們,在長期監禁剩最後一年時,被送進來「仁愛莊」,享受一年多的「自由生活」──不用被關閉在囚室中,可看報、看電影,每星期三還有小假期娛樂,使我們在有限制的「自由生活」後,能在出獄後面對多年囚禁後的「社會生活」。

我們很幸運,在「仁愛莊」時,我們穿上大學生制服,重做學生。我更幸運,如果當年就被送去「島」上,也許,我已命歸天堂。該島現稱「綠島」,那個大監獄已成為一個觀光勝地。如果我的身體健康情形好,我一定去島上看看,那面石板牆上,刻記著當年那麼多囚禁者的大名,很多……很多……著名文學家柏楊先生(已逝),也曾在那個島上被囚禁十二年後減刑出獄,我和他曾各自被囚禁在調查局小監獄中,他的散文集,我二十幾年的「日記」成了調查局人員的圖書館。資料圖書,是造成不自由意志下寫成的唯一罪證──自白書。當年軍法處的「法官」呂達勇不是說嗎?崔小萍定罪量刑,主要證據是她寫的「自白書」。

當年,任審判官的呂達勇很年輕,他在軍法學校畢業後不久,他算是「陪審法官」,在第二次覆判我十四年刑期,宣讀那份宣判書的人就是他,他的聲音顫抖,臉色發黃,也許,在他的「良心」上有些不安吧?他後來「也」做了律師。

我找出一九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日記。

第二次宣判。

罪名:企圖顛覆政府,著手實行!

罪刑:十四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十年,家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之。

午飯前,通知我聽候宣判。

太陽明亮,空氣新鮮,我穿一件綠底白花透紗洋裝,淺色高跟皮鞋,在這樣美好的天氣裡,我顯得青春活潑,像是去赴愛人的約會,心情愉快。

是在第二法庭宣判。我猜到是姓呂的法官和那個姓葉的書記官,兩個大孩子。

呂法官宣讀判決書,聲音顫抖,他們兩人都面色蠟黃,也許對於如此不顧天良的裁判,良知還未冺,因此唸那些違背良心的裁判理由時,內心也不安吧?他們叫我在裁判書上簽名。

「我不簽名,你們的裁判不公平!」我未流淚,也沒心跳。……僵持很久,他們叫法警送我回牢房。

這是二○○一年六月五日,由「天下文化」為我出版的《天鵝悲歌》書中,聽呂達勇法官宣讀二次覆判裁判書的真實記載。我想在他「老年」接受記者訪問時已不會良心不安,因為違背良心的審判,相去已有二、三十個年月了!唉!

以下原文所抄錄的是《聯合報》記者卓亞雄訪問呂法官的問答:

今天將面世的《崔小萍獄中記》,以二十世紀大冤獄的感受總結她的十年牢獄生活;究竟當年的定罪量刑是否恰當,審理的警備總部軍法處是否冤枉了崔小萍,時隔二十年,本報記者費了一番功夫訪問到當年審判的承辦審判官及陪審審判官,他們認為審判崔案非常嚴謹。

呂達勇是崔小萍申請覆判的承辦審判官,軍法學校法律系第三期畢業,目前在台北執業律師。以下是訪問記錄。記者問,崔小萍即將發表獄中日記,對十年冤獄,認為是故意誣陷忠良,請解釋當時審理情形。

呂律師回答,崔小萍涉及叛亂主要懲治叛亂條例犯罪事實認定,曾經由大法官解釋,在大陸參加過叛亂組織,來台灣未向有關機關自首,即認定為繼續犯,在台灣如果沒有活動,情況就輕些,如果還有活動,不管是破壞道路,或是為匪宣傳,就可能觸犯了該條例「第二條一項」,當時類似的案子不少。(當年,凡是被捕的人都是以「二條一」法條判罪,因此,是造成幾萬人無一倖免。)

問:崔小萍涉嫌叛亂是單獨的案子,還是同一犯罪事實裡的一個人?

呂:我的記憶不太好,印象中是單獨的案子。

問:崔小萍三十六年就來台灣,調查單位五十七年才辦這個案子,是否已經過了二十年追訴時效?

呂:大法官對叛亂罪繼續犯曾做解釋,只要未去自首,就是繼續犯,即使過了二十年也要追訴。

問:為什麼初審判無期徒刑,覆判改判十四年?

呂:崔小萍的案子上級也很重視,後來考慮她參加的只是讀書會之類的外圍叛亂組織,加上她在社會上有名氣,也做了許多事,所以量刑減輕。

問:崔小萍定罪主要的是她的自白書,這樣的採證是否合適?

呂:當時審理崔案,確實較主要的證據是她的自白書。證人方面傳起來比較困難,不過因為大法官的解釋擺在那兒,加上也曾有類似的案子,所以同樣的採信自白書。

問:外界有個說法,說崔案是中國廣播公司的導播,也是她的密友趙剛一手導演舉發,是不是有這回事?

呂:印象裡趙剛確實常到拘留所看崔小萍,但是卷宗裡沒有什麼趙剛的記錄,感覺上他跟這個案子沒什麼關係。

問:崔小萍在接受審訊時的情形,是否還記得?

呂:印象中崔小萍表現得很堅強,一直否認涉嫌叛亂。

問:這個案子傳出來以後,社會上還講陸運濤的案子也是崔小萍做的,是個間諜案。

呂:整個案子是單純的曾參加叛亂組織來台未自首,沒有間諜活動,檢察官和調查局移來的資料,也和陸運濤空難扯不上關係。

記者也訪問到當年覆判時的陪審審判官方彭年,目前在桃園執行律師。

問:審查在案的證據,主要是自白書,你的印象,是不是有其他證據?

方:當然不可能只憑自白書就輕率的判她叛亂罪罪名的成立,當然還有人證、物證,很多人以為當時軍法審判,高興怎麼做,就怎樣做,其實軍法審判也是講求證據,不是亂來的。

問:幾位審判官決定她犯了叛亂罪,是不是做了討論?

方:崔小萍叛亂罪是事實相當明確,依照大法官對叛亂案的解釋,以及繼續犯,正在實行叛亂的行為的認定,都是白紙黑字擺在那兒,犯叛亂罪是一定的,當時審判官們也很仔細研究,把量刑從無期徒刑減為十四年,就是証明。

崔小萍出版《獄中記》,是由廣播界名主持人李文(右)和耕者出版社張桂越全力促成,李文說:「崔阿姨曾是她少年時期仰慕的對象,她踏入廣播界也是因崔阿姨的緣故」。更絕的是幾年前,崔小萍還打電話「指正」她在節目中咬字的錯誤,因為結緣,李文說:「我常覺得和崔阿姨相逢,都是冥冥之中安排的。」(在原稿上有一叫李文和我的照片:「廣播緣兩代情」)。

在整版的聯合報版面上,大字標題──崔小萍說:「出書不是翻案,只希望不要把冤屈帶進棺材……」接受本報訪問(大標題):K的傳聞不是真實的。

十年夢斷,只剩刻骨銘心的傷痛──《崔小萍獄中記》與「K的緣盡情了……」

一九八九年,我的《崔小萍獄中記》出書,在台北將要舉行的記者招待會還未舉行(當年我居住台中市),好友華宇一早就買了一份聯合報給我,大聲的喊著:「崔阿姨!全版登了妳的新聞!」

那時,高足王生是聯合報副刊編輯,一定是他搶新聞。可是,他從那兒弄到的書?反正新聞記者搶新聞頭條兒,總是有方法。

抄寫完了這份全文報導,我已老眼昏花視茫茫了。當年軍法審判,調查局供應被逼供寫成的自白書,他們裡應外合,被冤枉的被害人怎能脫罪?當年,以根據自白書判罪,當局瞪大眼睛說瞎話,我們被害者怎麼不被判罪?法官們會指著「自白書」大聲的喊:「那是你自己寫的呀?」唉……就像調查局的那些調查人員說:「冤枉你也不過一次!」唉……這「一次」,就把我們一生的清白,整個的事業,全部被污染,永不得翻身了!就算在「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案件補償基金會」重新審查,我們不是「匪諜」,我們不是「叛亂犯」,給我們一點補償金,給一張「恢復名譽證書」,能洗刷我們多少年牢獄的羞辱嗎?呂審判官、聶開國、孟廷杰,你們也都「老」了吧?

有一次,我接到一個電話,是一位操台語口音的女人說:「妳是崔小萍嗎?」

「我是。」

「妳是『匪諜』嗎?」

「我不是『匪諜』。」

唉……「冤案」已過去多少年,還接到這樣的電話,我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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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室之春──政治犯怎樣過年?

二○○○年二月五日,是快過農曆年了吧?《歷史月刊》的主編,忽然約我寫一篇〈囚室之春──政治犯怎樣過年?〉,刊物的封面是黑色的,有一個像惡魔似的臉,露著兩隻惡毒的大眼睛,壓在內室裡的窗戶上。這個封面的設計者很有「巧思」,內容所敘述的大都是中國歷年來的「政治歷史」與「政治人物」,民進黨人坐牢寫稿的很多,我不懂政治,竟在國民黨統治時代,白色恐怖時期,被調查局掃進了監獄,糊糊塗塗的被戴上「政治人物」的冠冕,蹲了差不多十年的冤獄。也許,主編認為我是廣播界的「風雲人物」,寫一篇獄中過年,春節時分,讀者會有讀的興趣。可能,在我十年的拘禁之後,在世活著的老聽眾、老觀眾還在人世吧?讓他們追憶一下,「啊!崔小萍還沒死啊!」因為報紙上,謠言中,已宣佈我「已被槍決」,魂歸何處?但我寫的卻是「冤獄樂魂」,使主編嚇了一跳,會嗎?怎麼可能?版面上,黑框中,印著「冤獄樂魂專輯──崔小萍」。

我不是政治犯,愛搞政治自肥,且對它極度厭惡。連鬧學潮都沒參加過。我只是一個戲劇藝術工作者,為她曾吃苦耐勞,以「她」為我一生的志願!也是我生命中的最愛!在學校裡,編、導、演,我都能拿高分,這不是自吹自擂。但是,有一天調查局的人,為我編了一個差勁的劇本,撲朔迷離,霧煞煞,說是也不是,不是也是是,是也不是,你說真,他們說不是真,是真也不是真,真真假假也不是真。他們說:「求真求實,勿枉勿縱。」如此,把我編寫成一個「叛亂犯」角色,那就是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我只好揹起主的十字架,在監獄裡演了差不多十年。如果不是得到大赦,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演完哦?比美國「尤金奧厄爾」所寫的舞台劇《奇異的插曲》還長,坐牢,也是我生命旅程中的一首插曲吧!

*     *     *

編織成的紅帽子

在三、四次長夜二十四小時的審訊後,我被關進靠廁所的三個榻榻米大的房間,奇臭,蚊蠅齊飛。每日聽鐵栓門開關,即開鎖上鎖,這才明白古人說的「鋃鐺入獄」是真切的感受,我不知政治陷阱的可怕和殘酷,還天真的詩興大發!


鐵栓
  三合土
  我被凝固
  凝固在此長方體之中。

*     *     *

  過去,「人」
    在此死亡,
    未來,不在此產生。
一切停止。
被展示
  像猴子,跳不出這鐵檻之外!
  被看管
  似待烹調的龍蝦,捲臥於冰箱中。

  我,被丟進一個不可知的世界裡。
  從此,「它」離我而去,那是
  自由阿!
自由?自由!它在四方體之外!
  木然,茫然,不知所以然。
  我,被凝固在這四方體之中。

在調查局三個月的日子真不好過,強迫自己提供劇本故事,六月大熱天,我沒出汗,混身都是冰冷,幾個男人守著你,看著你,他們要教我承諾的故事!我說:「不是」!「沒做過」!就是巴掌在我臉上愰,桌子上的茶杯連水飛到我身上,他們總是對我說:「考慮!考慮!」「承認了吧!」於是,編寫出那些在「不自由意志下」產生的「自白書」,於是,自己誣告自己的罪狀,那就是變成日後起訴書中的「罪證」!

白天,夜晚,他們在吸煙談笑間,就毀了一個人的前途和清白,把一塊白布染成了「紅色」。三個月織成一頂「紅帽子」給扣在頭上,被扣上容易,摘下來卻不容易。有的送了命,有的被判無期徒刑,冤死獄中,想不到我的初判就是這麼可怕,是因罪刑嚴重嗎?不是,是我控告他們違法羈押,以不法手段逼我寫不實的自白,教我承認在十四,五歲時參加了叛亂團體;我不知道「官官相護」的門道,就如此修理我!幸好經國防部覆判局以「證據不足」,撤銷原判重審!否則不可能寫這篇文章啦!

民國五十七年,九月,已感到有些秋涼了,我的布袋裝,經過三個月的長期談話,穿在身上更覺寬大。我離開那個水泥體,被送到有槍兵保護的地方,人家告訴我,那是軍法處看守所監獄。「他們」說「星期一」來接我回家。在十年以後的一個星期一,我才能離開被囚禁的地方。多長的期待!被污染的靈魂,向誰去訴?

有一天,被「喊」出去,法警帶我到一個「肥人」面前,他沒穿軍裝,說他是檢察官,他只問了我一個問題:「你演過放下你的鞭子嗎?」

我回答了幾句話:「那是在抗戰時期,宣傳日軍殘害中國人的街頭劇,是從日軍強佔東三省……」

*     *     *

幾則謠言

那個「肥人」不耐煩我的解釋,用手勢叫法警送我回牢房。沒過五天我收到起訴書,以(戰亂時期懲治叛亂條例)的「二條一」,起訴我是「叛亂犯」!我演戲有罪,那條例的詞句是「企圖顛覆政府正著手實行中」。凡是被扣上紅帽子的人,都以「二條一」起訴。當我的名字重見陽光以後,有些訪問我的媒體不明白那是一條刑法,而不是我要推翻政府啊!我在出獄後,聽到多種有關我的謠言,也看到當年的報紙(五十七年)登載「崔小萍是「匪諜」已被槍決。」謠言中有聲有色的描述,使我像是「○○七」電影中的主角,神出鬼沒。又如五十三年七月在台北舉行的第十一屆亞洲影展,電影鉅子陸運濤夫婦及影業界名人,去南部參觀軍事演習,乘民航飛機由台中飛台北時空中爆炸,機上無一人倖免的慘案。報載「九○八民航機失事,無犯罪因素」,(我有剪報存證)。幾年後,經美國有關機關調查,即是「劫機事件」。在美國及台灣電視上都有報導。但在謠言中卻說是我送了一個蛋糕上飛機,裡面有炸彈啊!那天晚上,我正在台北中國廣播公司監播節目進行!唉!倒了楣的人,總被人落井下石,我一個朋友的兒媳,認定我是她的「殺父仇人」,因為她的父親是名製片商,也在那次空難中喪生……有些頭腦較聰明的人說:「那不可能吧?她怎會……」那位兒媳悲憤的反駁:「就是她去炸飛機的啊!」

啊!這段冤枉,我向誰去解說?「送蛋糕上飛機」,變成「去炸了飛機」!這謠言多麼驚人!

我不懂法律,在入獄後才曉得有部「六法全書」,但是軍法獨立,誰也不敢有疑義,否則會有大禍臨頭。因此在白色恐怖時期,什麼人被捕都是秘密,僅是「失踪」而已,因為我是「廣播名人」,又是戲劇藝術有名之士,廣播網上沒了聲音,學校裡見不到崔老師,謠言說我在「空中傳遞情報」。五十七年我被捕時,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從三十八年起,成立了十九年。如果我「是」,不必在台灣被關十年出獄後,飽嚐二十幾年失業之苦應該跑回大陸向他們要「賬」去啦!

沒有坐過牢的朋友,不知牢獄之苦,沒有失掉過自由,不知自由可貴。我被起訴後,除了激憤被扣紅帽子,就是寫答辯,也敵不過那幾張在「不自由意志」下所寫的自白書,抗告無用,開庭、宣判,法官們急著演完了這齣法庭戲,回家休息,那還記得判了誰多少年?

*     *     *

囚室中的春節

我曾在二審時請了石美瑜做我的辯護律師。他曾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國對日抗戰結束後,國際軍事法庭,擔任審判日本戰犯的審判長。老先生雖然很盡心,他也知道這種政治案件審判的內幕,他曾安慰我說:「妳在外面不是很忙嗎?藉此處養養神,休息幾年,不也有益嗎?」

就像在女監中,一些偷竊軍油的奶奶媽媽們說:「住房不拿房租,吃飯不交飯錢,這樣的「觀光飯店」卡好哇!」

我們的獄食是跟一般軍營中一樣,早中晚三餐,過年過節大批加菜,假設一個人不思,不想,自暴自棄,真是會養得肥肥的會像那位肥檢察官一樣!可惜我們的胃口不好。

當我在獄中過第一個春節時,為了跟那些囚禁的女人們「同樂」,我做了節目主持人,唱歌,說笑!主管命令把各牢門打開,大家在相對牢房,狹窄的走廊中聚餐,但是在歡鬧完了再被鎖回牢房時,卻傳出哭聲不斷。有誰能懂這種無助的心情?後來我懂了在「人力不能挽回的危難中」,只有安心承受,幾年的牢獄生活,我學會了逆來順受。

監獄裡的禁止很多:不准大聲說話,更不准大聲唱歌,我就是趁著大風大雨時,張開喉嚨大唱,管理員聽不清楚是風?是雨?還是空中廣播?臨近的牢房中,關著一群大學生,他們「放肆」的高唱《松花江上》,這首歌是在抗戰時,是最能激發抗日情緒的歌,當時在台灣列為「禁歌」他們唱:「……哪年哪月才能夠看到年老的爹娘,哪年哪月,才能夠回到我愛的故鄉?爹娘啊……」

他們唱舊電影《夜半歌聲》中的插曲(該片是金山、胡萍主演),是和美國電影「歌劇歌劇」相似。

「……娘啊!我像小鳥兒回不了家……」遭到班長大聲斥罵。

唉!這些年輕的孩子們,等到能回家時,也許已生了白髮,也許生命已經結束,金色的年華在獄中被腐蝕,白色的恐怖,使我們被打上烙印──有前科,人云亦云,似乎已是「蓋棺論定」,這兒海茫茫,向何處訴?

我在軍法處看守所監獄,過完了第四個春節以後,被移送到一個所謂的感訓學校,認為凡是被印上「政治犯」的人,思想不正,一定要去「感化」,使其「改邪歸正」。該校前稱「生產教育所」,後改稱「仁愛莊」,這兒有一個美麗的庭園,可散步,可遊園,蓮花湖,有垂柳,不再關閉在黑暗的牢房裡。在這兒感覺到有了人的「尊嚴」,除了讀書,考試,還有康樂活動。在綠島囚禁多年的男士們,可在出獄的前一年,由綠島押解回台入校,使他們能透過有限度的自由後,出獄後(我們還算是在執行獄中生活)可以適應外面的社會生活;女生們是留保安處分的「代管」女性同住,她們稱我們「政治犯」是「紅頭」。我來此大學校後是被「大材小用」,教她們練舞,唱歌,演戲,參加康樂競賽(和男生部比賽),尤其是每到春節,佈置,佈置教室,設計節目……忙得忘了「為什麼」會久居此地?高興的是「面會」時,不必用電話傳音,沒有監聽者,跟親人們能「促膝談心」,時間也很長,有孩子的媽媽們,還可以跟孩子同宿一夜,使孩子們享受一點母親的溫暖。這種人道的待遇,是從前有一位李才將軍,在他擔任該校主任所設計的,(我在出獄後認識他,他送了我一本書:「沒有休假的四年半」──從事感化教育的回顧。)他是在民國五十三年時,開始到校任職,他書的最後幾句話是:「沒有休假的四年來,使我體會到,人與人之間,共事的時間再長,總有結束的一天,但是友誼是永恆的。」

他有廣東人的厚道,就因為他的理想,不使我們受屈辱,是值得我們感念的。

我在仁愛莊上又過了五個春節,我養鳥,餵貓,種花,組織「仁愛之聲」廣播電台(對校)內,修心養性,還不想離開呢?我重過學生生活,變得活潑年輕,充滿了活力。永遠記得有一位山東姑娘來莊上表演,唱了一首「葡萄成熟時」,那是歌星陳蘭麗的招牌歌。歌詞是:「一時的離別,用不著悲哀,短暫的寂寞,更需要忍耐,寄託於未來。用滿面笑容,愉快的等待。金色的陽光,要我把頭抬!溫馨的和風,替我把路開。親親喲,親親,親親,親親喲,親親,別後多珍重,葡萄成熟時,我一定回來。」

她是我的老鄉,她這首歌,唱給我聽,也唱給所有的囚禁者聽,那時在座的囚人們都熱淚盈眶!仁愛莊上的生活,在我將出版的「崔小萍回憶錄」裡會有更有趣的描述。

*     *     *

希望悲劇不再重演

過去,曾在莊上生活過的難友們,大概都對這首歌印象深刻,那些「代管」的女孩子們,大都做了母親,年老的「紅頭」一輩,也許已上了天堂,我們活著的應該在陽光裡抬起頭來。回憶往事,從入獄到如今,三十幾年已過去,今時,二○○○千禧年開始,新春後,時間已走向二十一世紀,我們都是歷史的見證人,希望不要再上演政治迫害的悲劇,給我們一個和平、幸福健康、快樂的國和家!

祝福曾在「白色恐怖時期」中受難的朋友們,抬起頭,愉快的生活,再過一個美好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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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火重生──崔小萍瀟灑走一回

翻檢舊書,發現一個印刷精緻的小薄書本,書面上印著:「不落幕的陽光劇場」,書背印著「陽光劇場」,陽光灑紙上。該書原來是佳音廣播電台出版,其中有一篇是訪問我的文章,還有張銀髮飄飄的照片,跟一個監獄的鐵柱子的插圖。另外一圖,是我在「宇宙光」作見證時的照片,相片旁有我出版廣播集《受難曲》的書名。這位編輯對版面真是精心設計,看和讀都會是賞心悅目吧?真是感謝基督徒的弟兄們和姐妹們的愛心。

劇場內,舞台上拉開了大幕……


廣播劇片頭(音樂)(註:我們稱是「前奏」,沒有電影的視覺影像)──「中國廣播公司製作,崔小萍編導,李林配音」,西元一九五二年至一九六八年,每星期天晚上八點到九點,崔小萍導播的「廣播劇」,「小說選播」這個空中劇場,吸引了千千萬萬的民眾,當時家家戶戶,全家大小都會守候在一架破舊收音機旁準時收聽,他們為劇中的人物哭泣或歡笑,如同今天的電視連續劇。廣播劇的傳播,凝聚了家庭的愛和鄰舍的和睦。


第一幕 廣播劇紅極一時

我曾在台灣中國廣播公司擔任導播,廣播劇團導演,十六餘年編製過七百多部廣播劇,導播「小說選播」,如《紅樓夢》、《釵頭鳳》、《第二夢》等,尤其是《紅樓夢》曾經轟動一時。

戲劇表演時,我喜歡當演員,每次演出不同的人物,可以體會各種角色,模擬表演小孩、老太婆、婦人的聲音。廣播以聲音來傳遞劇情;曾有這麼一次,一位聽眾以為崔小萍是老媽媽,還寫信來要認我做乾媽呢?那位聽眾其實跟我年紀相近,這就是廣播劇有趣的地方,也是我當年劇中角色扮演的例子之一。

事業登上高峰的同時,也遭遇人生最大的考驗,我無怨無悔的在中廣過了十六個年頭,突然,有一天,我的聲音在廣播網上消失的無影無踪了!一九六八年六月,我遭受司法部違法羈押,以軍法審判遭判重刑,一審竟判無期徒刑!

第二幕 罪名硬上弓

我沒有做什麼,但憑著法官的判斷、酷刑,逼著人要承認沒做過的事情,在白色恐怖時代沒人敢管這檔事,別人說我到過什麼地方,看過哪些人,其實都是捕風捉影,當時像我這樣遭害的老老少少還有好幾萬人呢?每個早晨我祈禱上帝給我鎮靜、忍耐、毅力和快樂,我讀英文、看書,像置身我自己的家裡,促使無望的記憶趕快過去,坐在牢房的破地板上,使得臀、腿、整個身體也像地板一樣僵硬。

二審覆判為十四年,他們告訴我:「這個地方,進來容易,要出去比登天還難。」在軍法看守所腐蝕寶貴的青春歲月,一切都追不回來,在軍事法庭認定的罪,誰也不敢抗爭,抗爭也無效。他們起訴我的罪名是:「崔小萍意圖以非法的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記得我在調查局應訊:「冤枉妳?就冤枉妳了!」他們寧可錯殺一百,不肯釋放一個無罪的;他們忘了被害人家裡也有兒女。

第三幕 難民船,身心煎熬

我從來沒有為匪諜做過任何工作,我問心無愧,愛國是我的責任,從事戲劇藝術工作是我一生的志願,他們如此誣告我,再嚴重也不過是一生葬送於此。在鐵欄與窗戶以外,現在是什麼樣子?一條條可憐的靈魂,孤獨的躺在地板上,菜盒、杯子、零亂的衣物,像一條難民船,正行駛驚濤駭浪中。有些人在牢獄中無法忍受折磨,受不了即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我也有相同的痛苦,雖然我也可以用自殺來面對無理的判斷,但因為我是上帝眼中看為寶貴的,是祂所創造的,所以我不感輕易了結此生。

唸小學時,我唸的基督教學校(美以美教會開辦),老師教導我關於《聖經》上的挪亞方舟、耶穌的故事。以前只知道有耶穌,但不是真明白,直到入獄後才真正經歷到苦難,祂真是我的力量;在黑暗的環境裡,祂的愛就像一道曙光,使我面對人生的際遇覺得有了「信心」、「盼望」、與「愛」。上帝知道我沒有犯罪,我必須要忍耐及等待,上帝永遠不丟棄我,基督也沒有犯罪,還被釘十字架,擔當人類所有的罪,我可以因為上帝得到一個新生命,我期許我能活著出去,而且活得很好,也讓別人活得很好。

第四幕 囚衣無端加身怎饒恕

當我被押解到「仁愛莊」(思想感訓學校),我與裡面被囚的男女一起上教會,我在聚會中領會,帶領許多信主的和沒信的「人」禱告,大家痛哭、流淚,把自己的無辜放在這位公義的上帝面前,心情就開朗很多。平常我自修聖經,從聖經裡得到許多安慰。「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聖經‧希伯來書》十三:六節)。「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五節)

進入監牢之前,我是黑髮如雲,出獄時,已是個白髮蒼蒼的女人了。在白色恐怖時代入獄,將近十年的黑色冤獄,使我一剎那間跌落在無掌聲,無人情的低谷。聖經上說:「要愛仇敵」,誰能夠這樣偉大?當敵人把你粉身碎骨時,你怎能去愛他呢?

第五幕 大難未死心感恩

一九七七年十月五日,我獲減刑出獄。我在監獄被囚禁九年四個月之後,十月五日獲得自由,離開「仁愛莊」,臨行前辦妥「手續」,拿了「出獄證」,證上註明行為良好,得到假釋。我對這些年間的經歷,寫出,出版了「天鵝悲歌」。

縱然從高處被摔下來,上帝卻使我沒有受傷。

《聖經》記著:

我想上帝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演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在人生的黃金時代,我是個導演,也是個演員,在白色冤獄場景中,那些誣告我的人,卻成為這「戲」的編導,我認為自己演完了這部戲,而且演得很完美,我並沒有因為編導者手法惡劣而被毀滅!

第六幕 出煉獄泯恩仇

我憐憫這些編造罪惡的執行者,他們不得不向最高權力者泯滅良心,因為,他們要保住官位,保住飯碗,因為上帝的愛,我饒恕他們,以原恕代替仇恨,上帝顯在我身上的生命迷人,否則,我就不是今天你們看到的「崔小萍」喜樂,平安,仍然充滿信心的崔小萍了。因為我依靠那位偉大的主,基督耶穌。

劇中年表

一九五二年:擔任中國廣播公司導播(BCC),廣播劇團導演,展開十六年的廣播人生。

一九五三年:參與電影《千金丈夫》、《海誓山盟》、《馬車夫之戀》演出,並將瓊瑤小說《窗外》,導製電影。

一九五八年:參與電影《懸崖》演出。

一九五八年:以電影《懸崖》,獲得第六屆亞洲影展最佳女配角銀鑼獎。

一九六八年:遭司法調查局羈押。

一九七七年:減刑出獄。

一九九九年:被邀回中廣製播「崔小萍經典劇場」。

二○○○年:獲第三十五屆廣播金鐘獎特別終生成就獎。

二○○一年:自傳《天鵝悲歌──資深廣播人崔小萍的天堂與煉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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