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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出現亂象,許多人都說是教育失敗,說到「教育」,往往直接想到的就是「學校教育」,尤其國中階段,是學生由依賴而獨立、由幼稚而成熟、由懵懂無知而明辨是非的關鍵時期;如果一個成人還無法自立、不明事理甚至作姦犯科,一般人在搖頭嘆氣道:「教育失敗!教育失敗!」時,腦海裡往往浮現的就是亂七八糟的國中校園。的確如此。做為一個國中老師,我也要沉痛地說:學校教育中最失敗的就是國中教育,不過,這難道只是第一線的國中老師的錯嗎? 就在昨天,本校有學生在合作社行竊。趁下課時間人潮眾多時,一個八年級學生偷偷將飲料放進口袋,其手法純熟,恐是慣犯。但「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這回被在合作社做愛校服務的九年級學長看到並告發,對此嚴重過錯,該班導師決定依校規記一支大過,所有師生也都認為理應懲處,絕無異議。沒想到學生家長非但不服,還找來一位大學教授,他們到校時橫眉豎眼、抬頭挺胸、趾高氣昂、威風八面、大搖大擺,活像是唱大戲的,跟生教組長和學務主任理論時,更是手舞足蹈、大吼大叫,那神氣活現、目中無人的神情、姿態和論調,許多路過的學生都看在眼裡、聽在耳裡、記在心裡,一傳十、十傳百,學生們就在下課時間爭相模仿、傳述這荒謬滑稽之事,引為笑談! 學生們從這件事上學到了什麼呢?那就是:所謂「校規」根本形同具文,學生無論犯了什麼錯,只要他們的家長時間夠多、聲音夠大、面子也夠大,請得起有頭有臉的人物,如:民代、議員、專家學者等,到學校吵鬧一番,事情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犯錯的學生不知自省,反而覺得老師大驚小怪、過度管教;被記過的學生,則覺得自己只是倒楣,沒有會幫他講話的父母和強硬的後台罷了。他們學到了蔑視法規、我行我素、大聲就贏,老師們的苦口婆心、曉以大義,他們再也聽不進去,只當馬耳東風,唉!這叫老師們怎麼教啊!又怎能期待這些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都能知禮守法、舉止合度呢! 那些反對記過的家長和社會人士,所持理由不外乎是:「學生還在學習階段,有犯錯的權利,師長們對於犯錯的學生,應諄諄教誨、循循善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不應採取『治標不治本』的記過處分,在學生的生涯檔案留下不良紀錄。」這套看似冠冕堂皇的說詞,如果成立,校規可以直接燒掉,所有犯錯的學生,都接受教育指導或心理輔導即可。 的確,國小、幼稚園的學童,犯了錯只須接受教誨,承諾改過,沒有「記過」這種事。但國中生已經不小了,除非有嚴重智能不足、或心理疾病,否則不可能不知道偷竊是不當的行為。校方在記過前,自然會對學生說明道理,也會在記過後加以輔導,若學生知錯能改,也可以愛校服務來銷過,但是卻不宜直接省略「記過」這道手續。國中生已經長大了,該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懂得遵守規範、尊重他人、不妨害他人和公眾的權益,了解違反規定就要接受處罰,不能自私自利、為所欲為,不僅在校如此,在社會上也有許多規則、法律甚至道德規範要遵守。其實,偷竊屬於刑事案件,沒有報警讓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而僅以校規處置,已經是保護、寬容、給學生自新機會。如今,由於家長的溺愛和社會價值觀的混淆,動輒對學校的管教指手劃腳,老師們縱使想教好學生,也是綁手綁腳、有心無力,只能大嘆「家庭失能!」「社會病了!」 小時候住在鄉下,許多同學家裡務農,父母縱使學歷不高,也深知「細漢偷挽匏,大漢偷牽牛」的道理,小孩若敢在校偷竊,父母肯定是大發雷霆、拿出藤條將這「不肖子」責打一頓,同時深感家門不幸、沒臉見人。他們大概作夢也想不到,現今都會區那些高學歷、高社經地位的人物,對於小孩偷竊非但不覺得慚愧,還要呼朋引伴、大張旗鼓、自以為「理直氣壯」地到校吵鬧,甚至巴不得鬧上新聞,弄得滿城風雨、人盡皆知而後快,他們以為鬧得愈大,愈能訴諸公論、給學校壓力,讓孩子免於記過處分,唉!這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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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2023/01/11
2023/01/10
2022/05/17
童真是最可愛的,願世人都能保留一份童真
2017/03/21
樂莫大於閒,偶爾觀覽別人的文章然後留下隻字片語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