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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登山專欄】姜貴與女作家蘇青的一段情
2014/10/8 上午 10:00 資料來源:蔡登山
圖片來源/蔡登山。圖為蘇青照片
蘇青的《續結婚十年》第二十小節〈十二因緣空色相〉記載她和「謝上校」的一段戀情,後來兩人還曾賦同居過一段日子。根據蘇青的習慣書中所寫的是「確有其人」也「確有其事」。然查大陸的相關研究書籍及三本蘇青的傳記,均無人提及「謝上校」所指為何人。日前與台灣史料專家秦賢次兄閒聊,秦兄告知他聽聞姜貴的研究者應鳳凰女士提及「謝上校」當為姜貴(日後在台灣文壇鼎鼎大名,寫有《旋風》、《重陽》、《碧海青天夜夜心》等小說。)。於是查了應女士所寫〈姜貴的一生〉(收入於其所編的《姜貴的小說續編》一書),果有「抗戰勝利時,姜貴已是湯恩伯將軍總部一員上校。在上海接收,可說十分風光。他與當時的上海文藝界亦有往來。出版《結婚十年》的當紅女作家蘇青,有篇文章提到『某上校』即是姜貴,這是他親口告訴好友墨人的。而他與蘇青的一段戀愛,經姜貴的『重塑』,清清楚楚寫在另一個中篇〈三豔婦〉之中。」
姜貴(1908—1980)本名王意堅,後改名王林渡,山東諸城人。曾就讀於濟南省立一中,後轉學青島膠澳中學。一九二六年中學畢業,到廣州國民黨中央黨部工作。九一八事變後到北平鐵道學院讀書。一九三五年任職於徐州津浦鐵路。一九三七年將妻子安置於重慶後,就抗戰從軍,抗戰勝利時已是湯恩伯部下一名上校,參與了上海接收。在這期間他認識了蘇青,所以身份是「王上校」沒錯,蘇青寫入書中時習慣改名換姓的。他們兩人相識後就過從甚密,終賦同居。因此當時上海的方型周刊(小報)《東南風》在一九四六年第六期,曾刊有名為「期森」寫的〈蘇青的靠山是一個軍人〉的文章說:「……近聞蘇見漢奸多告復活,久寂思動,結識一某軍人作其保鑣,擬辦一『白話旬刊』,其通訊處為靜安寺路某弄,大事宣傳,毫不知恥,誠怪事也。」。一九四六年姜貴辭去軍職,稍後在上海出任中國工礦銀行總管理處秘書,兼江海銀行總行秘書處長,且擔任永興產物保險公司業務副理。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舉家到臺灣,住在台南十七年。起初經商,後來經商失敗,逐漸以寫稿賣文謀生。

●姜貴
姜貴的中篇小說〈三婦豔〉原發表於一九七一年十二月一日出版的《文藝月刊》第三十期,曾收入遠景一九七七年三月初版的《蘇不纏的世界》一書,一九八七年應鳳凰編《姜貴的小說續編》(九歌出版)又收入此篇,唯改題為〈三豔婦〉。〈三婦豔〉其實也可以說是姜貴的自傳體小說,描寫他與三位女子的愛戀情結,是為他一生中的三段豔事,故名之為〈三婦豔〉。改題為〈三豔婦〉,似有些名不符實,因小說中任何一位女子都無以當為「豔婦」也。
姜貴在該篇小說中也一如蘇青採用化名的手法,但明眼的人馬上可以看出其中的影射。他說在這三名女子中,有一位名叫「蘇白」,她寫了一部《離婚十年》(案:實際上當為《結婚十年》),她把「飲食男女,人之大慾存焉」改為「飲食男,女人之大慾存焉」,生動妙絕,可謂慧黠之極。她有個短篇集子,題名《飲食男女》……至此蘇青的形象已經呼之欲出,昭然若揭了。
我們再看小說〈三婦豔〉中的一段描寫:
我與蘇白往來日密。有天晚上我去看她,事先未約定,時間又遲了些。發現她十一二歲的兩個女兒,在地上打鋪睡覺,而大床空著。她一個人還坐著,一燈相對,若有所待。
「怎麼還沒睡覺?大牀空著,你是不是等人?」
「是的。」
「等誰?要是就快來了,我馬上就走。」
「等的人已經來了。要是你不走,我等的就是你。」
「怎麼知道我要來?」
「那很簡單,因為我天天都等。」
這使我不覺漸漸著迷。離婚丈夫就住在對面二樓上,也還不曾結婚,如果這邊不拉窗簾,他居高臨下,一目了然。丈夫是律師,為了雙方的某種利益,有人說他們離婚是假的。我問過她,她斷然否認。律師的業務不振,她託南京偽府的陳,替他找過差事。差事不好,幹了一陣辭掉。如此而已。
離婚後的蘇青獨自撫養兩個女兒,前夫李欽后的情況也一如小說中所描寫的,連蘇青的對白都像極了她的個性,這不是曾是「枕邊人」是很難描摹得出的。小說又說:「對於蘇白,說老實的,我已漸漸著迷。她是南京偽府陳(案:陳公博)的一碟青菜,卻是我的山珍海味。……總之,為了和蘇白方便相會,我決定弄個房子。……周君先帶我去看看,我又帶蘇白去看看,中意,一個晚上,就住進去了。」而蘇青在《續結婚十年》中對謝上校的「金屋藏嬌」有細膩的描寫:
有一天,他忽然對我說,有人送給他一幢接收下來的房子,他是不久要回部隊的,房子空著沒有用,不如送給我去住了吧。女人大都是貪小利的,我也自然不能例外,嘴裡儘管說:「這怎麼好意思呢?」心裡也不免覺得高興。
又過了幾天,他說房子家具都收拾好了,不過他是一個武人,恐怕不夠藝術眼光,還是請我自己去看看吧。「等你把一切都布置好了以後,再去把你的兒女接回來同住吧。」他怪周到地替我設想好了。
就在一個下著毛毛雨的傍晚,他坐著一輛小汽車來接我去了,汽車穿過許多濕淋淋的街道,他欲語又止,我含笑凝視著他,等他說出話來,最後他這才怪抱歉似的一字一句說道:「我……因為……那房子……必須用我的名義才可以接收下來……所以……所以……只得……對他們說……說……你是……」
「說我是怎麼呢?」我恐怕房子有問題,不禁焦急地問。
他俯首不語,半晌,這才抬起頭來向我告罪道:「我很抱歉,好在我明天就要回去了,我只好對他們說你是我的太太。」
我驟然覺得臉熱起來,把眼光移開,他卻獨自微笑了。
姜貴和蘇青的小說兩相對照,相互呼應的地方倒不少,可看出相當大成分的真實性。只是一般讀者還是常常會把它們當小說看,因為他們對當時的時空背景、人與事,沒那麼熟悉,一時沒那麼容易地「對號入座」。而這或許也是姜貴敢於「重塑」這段故事的原因之一。
筆者做為一個史料研究者,當然也不能因此兩篇小說而去百分百斷言某些情事,雖然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內證」,但畢竟它還是小說,很難當十分有力的一手資料。於是我找遍了姜貴的著作,想要從中找到他回憶的文章,或許能窺探出一些蛛絲馬跡,但結果是令人失望的。
而偶然間我在南港中央研究院近史所的圖書館翻閱香港《春秋》雜誌,發現盧大方寫有一文章,說:「事有湊巧,一天在朋友所辦的一張日報,讀到一篇題為〈我與蘇青〉的文字,作者署名謝九,這不用說即是蘇青筆下的『謝上校』了。這位謝九先生官居上校,竟然也能執筆,該是一個文武不擋的人物;所述對象又是我的舊識,引起我的興趣,因此在讀罷之後,更拿他的原稿剪貼起來,一直保存到今天。」文後附有重排過的謝九的〈我與蘇青〉全文,但沒有記載該文發表於何時、何處,我從謝文中得知該文是發表在香港的《上海日報》,於是在國家圖書館查到有1955—1964年的微捲報紙,在機器上逐頁逐頁翻找,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在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五日發現了謝九的〈我與蘇青〉一文。
謝九在文章也承認他就是「謝上校」。他對蘇青在《續結婚十年》對他的描述也沒有任何的辯駁;而他指出蘇青引用他兩首詩,第一首「後來被收入《續結婚十年》中,「兩」字印成「雨」字,頗與我的原意有距離。」而第二首是一九四四年春,「姬人韓氏逝,我曾寫悼詩四首。虹口居常無事,我寫出來給蘇青看看。她把第一首拿去了,也印在《續結婚十年》中,算作我贈她的第二首,實在不倫不類。」這些細節若非當事者,旁人很難道出。

●《續結婚十年》封面
謝九是「謝上校」殆無可懷疑的,但又何以證明謝九就是姜貴的化名?首先從謝文中說「蘇青生於甲寅,我則生於戊申,按理寅申一沖,不能好和。」若非兩人其中之一人,何以知道蘇青是一九一四(甲寅)年生,姜貴是一九○八(戊申)年生,兩人相差六歲,命理上是犯沖。謝文又說:「我在北方長到十多歲,然後到上海,去廣州……」,「民國三十四年九月間,我帶著整整八年的大後方的泥土氣,到了上海。我在虹口一座大樓裡擔任一個片刻不能離開的內勤工作。」,「以後,因我常住無錫,虹口的房子被收去了。」這跟姜貴當時的履歷、行止完全吻合。當然這些都只是「外證」而已。
更重要的的「內證」,則是拿晚出十四年的小說〈三婦豔〉(1971)來和〈我與蘇青〉(1957)兩相對照,即可知道同屬一人手筆。例如:〈三婦豔〉中說他回到上海奉命主持一個機構,因機構中的打字小姐而借得《結婚十年》這書,讀完後,按著出版社的地址,給作者寫了一封信去,後來信轉了幾道手,她才收到。又說:「她為文私淑周作人。周氏昆仲,樹人鋒芒畢露,一針見血,尖刻表裡互見。作人則表面平淡,有似不食煙火者,而鋒芒暗藏,妙在針不見血。蘇白視作人為偶像,崇拜之至。特地作了一套黑色禮服,準備北上專誠拜謁。適逢時局大變,未獲行成,而作人入獄了。」又說:「我不吸煙,而愛小酌。晚上她出來,兩個人飯館裡一坐,我一喝就是一兩小時。她滴酒不飲,一旁陪著娓娓清談,自始至終,毫不厭倦。」〈三婦豔〉又描寫戰敗後的樓下日本人石原,捧著一個唱機和許多唱片,走上樓來,打開唱機,一逕撿一張唱片放上,就唱起來了。這是一種日本的悲歌,其聲悽厲,偶然一聲兩聲,聽得我汗毛直豎。後來石原站起來,鞠躬:「唱羈留在這裡,喜歡的時候聽聽。」悄然下樓而去。他的背影消失之後,蘇白立刻把唱機停了,拭淚說:「戰敗,使我對他個人同情傷感。今天,石原君的過訪,是一個淒涼的場面。」「是的,你和我的感受完全相同。」蘇白把唱機唱片放到一邊去,以後我們從未碰過它。諸如以上情節早在十四年前謝九的〈我與蘇青〉一文就出現過,甚至有的句子還一字不差,若謝九和姜貴不是同一人,那姜貴豈不犯了嚴重抄襲之嫌了嗎?
再者就在謝九的〈我與蘇青〉刊畢的一個半月後,姜貴以「姜貴」的筆名在香港的《上海日報》連續刊出方塊文章〈新年如意〉、〈我的春聯〉、〈蘭酒〉、〈論臺灣酒〉、〈長篇罪言(一、二、三、四)〉,難道這是巧合嗎?
至於姜貴何以用「謝九」的化名寫〈我與蘇青〉,一方面是延續蘇青《續結婚十年》中的「謝上校」,讓讀者認為是「謝上校」現身說法,而事實也是如此。當時的盧大方甚至還認為「這位謝上校也到香港來了。我不認識他,遂也無法向他打聽蘇青的消息。」而《上海日報》的編輯也認為〈我與蘇青〉,極具可看性,有當事者爆料的內容,因此分成十五天刊登,還加上「奇文共賞」的副標題。至於姜貴又何以不敢用姜貴之名發表,筆者推斷姜貴當時是有妻有兒,爆出如此大的緋聞,在當時保守的臺灣社會將會引起多大的非議,對久臥病床的妻子,將情何以堪!因此他用化名,來寫他所知道的蘇青,這一方面是由於他讀了潘柳黛的〈記蘇青〉一文,潘柳黛和蘇青雖是好友,但有些事就不如他這個蘇青的「枕邊人」知道得多,因此他看了潘柳黛的文章,不覺得技癢,不吐不快,於是提筆為文,他甚至還更正了潘柳黛的某些誤記。文章選擇在香港刊登,臺灣看到的人不多,即使看到了,也會如同盧大方般的以為「謝上校」是在香港。至於十四年後他以姜貴之名「重塑」這段情節時,那時他的妻子早已墓木已拱。加上是以小說形式來寫,完全不同於自述文章。自述文章白紙黑字不容狡辯;小說則可以「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皆屬巧合」當護身符,拒絕被「對號入座」,因此他採取用姜貴之名發表。
姜貴巧妙的用「謝九」寫下了〈我與蘇青〉,向歷史做了坦白的交代;同時也躲過當時社會的非議,和自身難堪的尷尬。但遺憾的是這篇文章卻成為他的佚文,不僅盧大方把他剪報剪下來貼在簿子保存了二十一年,到公布時還不知真正的作者是鼎鼎大名的小說家姜貴。甚至連姜貴的研究者都不知有這篇文章,筆者是在機緣湊巧之下,層層地追索,終於找到它的出處,但它已經被雪藏了五十三年之久了!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往事已蒼老!
**本文節錄自蔡登山著《重看民國人物──從張愛玲到杜月笙》一書其中的兩篇文章:〈從一篇佚文看蘇青與姜貴的一段情 〉、及姜貴〈我與蘇青〉。此兩篇文章當時在《印刻雜誌》發表後,引發兩岸三地的熱烈迴響,包括大陸研究姜貴的王瑞華教授,大陸研究蘇青的黃惲先生及香港的學者劉紹銘教授都曾撰文讚賞,認為是一項新發現,極具史料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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