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軍閥」時期的貪官腐事看這裡!
秀威出版了一系列關於北洋軍閥的歷史書籍,而這次要帶大家來看看在當時尤為嚴重的貪官腐事。《貪官腐事年年有,民初北洋特別多》這本書忠實呈現出民國初年北洋政府政黨離合鬥爭、選舉醜聞和四十餘單位貪腐的記錄等,例如民國初年舉國譁然、被輿論斥責為「豬仔議員」、「豬仔國會」的「曹錕賄選」事件等,字字鞭辟入裡,是研究北洋政府的重要資料,更是修史者重要的參證。
其他北洋軍閥相關的好文推薦:「你絕對不知道的北洋軍閥人物另一面!」
賄選不是現代產物之曹錕選大總統
曹錕
世但知民國十二年之曹錕賄選案,而不知民國七年尚有一曹錕賄選案;但知曹錕之大總統賄選案,而不知曹錕尚有一副總統賄選案。蓋當新國會召集時,馮國璋繼任總統之任期適已屆滿(袁世凱於民國二年就任正式總統,法定期限五年,袁死黎繼,黎去馮繼,至七年十月適滿期),自應改選。安福系本擬舉段,因係繼馮之後,恐引起直系不快,且段本人亦不願捨去實權,而取得徒擁虛名之總統。故幾經研討之後,乃以畀諸徐世昌,以徐與北洋派關係甚深,平日於直、皖之間尚無所偏倚,又係文人,舉任總統,既可平直系之心,而於己系亦無力能加牽掣也。至副總統一席,更屬虛位,決以與直系第二位之曹錕,以表示己之寬洪大量,並藉以離間馮、曹,使不至聯為一氣,多生阻力,此固屬該案之如意算盤。
詎選會開後,徐之總統,以各系均表贊同,果獲順利選出,而曹之副總統則波折橫生。蓋當時新國會中,安福系雖占絕對多數,然以選副總統則仍非獨力所能成,研究系自不肯與之合作,此外交通系亦占百數十席,果肯全部參加,固可湊足人數,無如該系分為新、舊兩派,新交通系以曹汝霖為領袖,自唯安福系之馬首是瞻;舊交通系以梁士詒為領袖,梁與徐樹錚惡感極深,又忌曹(汝霖)之後來居上,因而對安福系力持反對態度。其實研究系與舊交通系均非有甚不滿於曹錕,只以不甘令安福系如願相償,故必加以破壞。其表面理由,則以南北雖暫時分立,然鬩牆之爭,終宜言歸於好,今總統既屬北人,自應以副總統留畀南方,庶於將來議和時,較有迴旋餘地,若一併舉出,不啻閉和平之門,使南北長此相持,殊非國家之福。其言頗為正大,安福系苦無以難之,而舊交通、研究兩系又要約甚堅,連日多在梁寓集議。安福系迫不獲已,乃遣該系中人之與兩系議員相稔者,向之極力疏通,並允每人賄送五百元,但求出席選會,至於票選何人,悉聽自便。但區區之數,究不足以歆動兩系議員之心,而曹錕之副總統遂終告難產矣。當時以行賄範圍甚狹(僅與舊交通、研究兩系議員接洽),數額又不大,且悉被拒絕,有行方而無受方,故外間知者甚少,而其事則鑿鑿有據。兩次賄選,後先相映,咸集於曹錕一身,亦近代政治史上之一極饒趣味資料也。
民初為何有兩個「國會」?
自莊周有 「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語,於是世人多誤以社會為無真是真非,遇事之有利於己者,輒強詞主張以求幸勝,而天下遂愈多事矣。如民國八年之發生所謂國會雙包案,亦其例也。
憶當民六段(瑞祺)內閣廢棄舊國會,依據其所頒佈之新國會議員選舉法,另行選舉參、眾兩院議員,因而舊國會之一部分議員,乃奔赴廣州,自行集會。計當時南下者,僅有政學會、益友社、政餘俱樂部、民友社(皆屬國民黨)四派議員,他如研究系等則均不之應,致難獲法定人數,只稱為 「非常國會」。雖明知未能正式行使職權,作用究屬不大,終以無法補充人數,不得不暫維現狀。直至七年六月,以迫於時勢之需要,乃決定繼續第二屆常會會期,開正式國會,將不到會議員除名,以候補議員遞補。使此方法果屬圓滿可行,何至遲至一年之久,方始援用?蓋依院法,議員於開會一個月後尚未到院者,得經議決,予以除名。然第二屆常會曾經在北京開會,其未南下議員均已到院報到,自不能於同一會期中,強引此項法條,加以除名之處分。且即欲除名,亦須經議決程式,今到會議員既未達過半數以上,則所謂議決自亦不能成立。故除名遞補之舉,於法殊欠根據,此亦為當日非常國會議員之所自知,徒以事勢所驅,不得不牽強比附,藉以湊足人數,而其基礎固甚薄弱也。世人因此事發生在民國八年,遂稱其遞補之議員為 「民八議員」,並稱其國會為 「民八國會」,至原有議員則稱為 「民六議員」,亦稱其國會為 「民六國會」。
其後北方直系軍人敗皖驅奉,主張黎元洪復位,並下令恢復舊國會,於是民六國會遂於十年八月一日得過半數議員出席,正式開會於北京。當在京之參議院議長王家襄,與由南方北來之眾議院長吳景濂,在天津籌備召開民六國會時,民八議員即已通電否認,旋又在上海設立法統維持會、北京設立法統學會,此唱彼和,藉張聲勢。至其所持理由,無非(一)認廣州之自由集會為合法,(二)以未參加之議員為放棄職權,應行除名另補,(三)既經除名之議員,不得再行恢復,(四)除名之議員多曾任北政府官吏,及充安福國會議員,不能再容其置身議壇。而民六議員自亦依據法律,逐點加以駁正,且在事實上,民六國會業經開會,於是民八議員乃於八月三十日,相率衝入議場,索毆議長。一時國會雙包案喧傳於世,民六議員當議決於九月十八日舉行第二屆常會閉會式,為無形之抵制,並以示此一會期業經完成,民六議員之地位已成不可動搖之勢也。
雖當時國會已不甚為社會所置重,然吾人依法論法,實認民八議員之主張不能成立。蓋議員自行集會,雖為法之所許,但廣州集會,不過出自一部分議員之意,並非經多數議員議決或同意,因之未參加之議員,自不能視為放棄職權,其除名遞補,於院法既屬不合,在手續亦欠完全,實難生效。況當日黎元洪解散者,為民六國會,則今之撤銷此項解散令而恢復之者,自亦為民六國會,與民八何涉?至於民六議員有在解散期間轉任官吏及充安福議員,其資格是否發生問題,亦屬民六國會本身之事,應聽其自行解決,絕非民八議員所能強為主張。綜此理由,民八議員在法律上顯處於失敗地位,故雖有某某南方要人為幕後支持,而彼輩亦極盡跳踉叫囂之能事,終以不能博社會之同情,不得不偃旗息鼓,由沉寂而歸於消逝,此亦足見凡事雖或有見仁見智之不同,而真是非究終未可湮滅也。
民國十年官場腐敗史-外交部
外交部內分一廳、三司,外則各省交涉公署,及駐外公使領事官等。邇以國勢危弱,不特外侮仰賴友邦之扶持,即內訌亦欲蘄與國排難解紛。外力日益膨漲。任總長者,必與元首總揆,同心合德,始克有濟。故外部尊貴豐腴,亦不居財交之下,特專利在總次長,司長,參事以下,不克與交通比肩矣。
總務廳分文書、統計、會計、庶務、出納五科,電報、圖書兩處。惟庶務、會計兩科掌管本部官產官物,度支經費,及直轄各官署之會計。所司經費,歲數百萬,其闊綽遂為全部之冠。
庶務員日往來於利威、烏利文、六國飯店之間,故私居陳設之奇麗,煙酒之芳洌,大有歐洲貴族之風。余則通商司可干預關稅外債事項,所入亦豐。然稅權為稅務處所專,外債不能恒借,且祕密借款,各部自由交涉,往往迨事成,外部始知大概,宜梁敦彥以外務部為翻譯處矣。交際司禮儀、接待兩科,主招待外賓,而每值國慶及諸典禮大宴,開支巨費,皆庶務、會計管理,交際司不得過問。職是易生衝突,往往臨時指摘其佈置之未周,曩以爭一白縐綢,彼此大鬥。著者親聞之商約科粵東某君,蓋每啟晏,餐台中置新白縐綢一條,安花瓶果盞於上,事後即為庶務員所有。一日招待科某甲欲取之,庶務謂為向例所無,致大參商。人傳以為笑云。
交際司又有勳章科,專管核准本國官民,收受外國勳章,及駐在本國之各國官吏僑民等敘勳事項。職司之簡,為各部所無。有猶太富商,酷慕中國榮典,以助工拯由外吏請獎,特交部核覆。適某任科長,為之狂喜,意以巨金可以立致。久之殊無為道地者,數托人示意,輾轉往復,僅得三百圓為酬,頹喪彌月,不接賓客。
政務司專理政治交涉,略無活動餘地,而界務裁判訴訟交犯等事,及在外本國人關係民刑法律事項,皆無國際法可循,宜某君稱為嘔氣司。然各省交涉公署行政事務之准駁,強半皆操之此司,故天津迄瓊州四十三公署,俱服從政務司命令唯謹焉。
民國十年官場腐敗史-內務部
內務兼有前清吏、戶、工、民四部之權,事務繁賾,冠於各部。總務廳外有民治、職方、警政、土木、禮俗、衛生公司。每司分設四科或五科,主事多至九十人。朱啟鈐任部事時,銳意市政,土木司公務旁午,司官無一非總長之戚友,以有調查直轄工程,及補助地方工程經費二事。
鉤稽綜竅,全權是寄。前清京師木商,無不交結內務府官吏者,今則無不交結土木司者。雖包工亦用投標,立合同,工竣亦派員驗收,然有投標以最廉價而被屏者,若被詰難,則曰是曾調查其人浮偽不足信也。每一工程出,諸大木商,預得資訊,投標特敷衍門面而已。回用有九扣九五之分,驗收費聞亦取給於是。至收用土地發價,尤多弊竇,故內部權利,終以此司稱首。近聞以經費支絀,諸工程多停不舉辦,故漸趨冷寂。本部所管經費,為總務廳職掌,所以土木司必與會計科合手。非是者,核發工費時,必生扞格,而近亦少歸清釐,非復項城時代比矣!
各省任用知事等官,本內部職司,近則實權為省長所有。特任命時,諮由內部呈請耳。然與總次長有關係者,必任優缺,參事、司長有關係者,亦可得差委,此為內部特有權利,他部所弗逮也。民治司,主管地方行政,及經濟事項,又地方自治團體,及其他公共團體行政,及經濟事項。所包者甚廣,而其權終為省公署所分,惟辦理選舉事,與諸政黨有連,少可活動耳。職方司主收放官地,為人所垂涎,而實際上,中央並無何等權力。一聽省吏收放,第墾荒公司,資力較大者,無不與內部通氣,預備為抵制地方官之後盾。職方諸員賴有此耳。
其足與土木司匹敵,而勢力尤偉者,警政司是也。全國員警,舉歸其管轄,近各商埠及省會警廳長,歲入豐富,直擬,稅關監督,顯不實不盡,而因內部絕無考核,其故可想。稽察著作出版,亦其責任而視為無關重要。邇來淫偽出版物,觸自皆是。教育部尚能通令禁止學生購閱,內部從不過問。四川某君,前清民政部外城廳僉事也,入民國仍供職內務,嘗告著者。民治司管救災拯濟,及習藝感化所等。大體為貧民而設,可名之曰: 「乞丐頭」。警政司主管員警,受諸廳長之承迎趨奉,而諸廳長又受煙賭等項之供養,可名之曰 「流氓」頭謔而虐矣。
近年新藥暢行,大都不中不西之贋品也。少有效力者,無不參入嗎啡,苟呈請化驗,衛生司莫不照發憑照,或謂此即生財之一道。然京師取締偽藥春藥,尚較外省為嚴,則警署之力也。
北京地方醫院,亦歸部轄,經費由司綜竅。每籌辦防疫,則司中人忙碌異常,而皆欣欣有喜色。
前清庚戍辛亥之交,東三省、京、津辦理防疫,用帑二百萬,官吏大獲褒獎。以今例昔,蓋同揆也。
分享:
今日人氣:9 累計人次:19
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