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阿章很乖的,都是朋友帶壞他──誰開了日治時期台灣農民運動的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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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地開花的社會運動

台灣文化協會在一九二○年代掀起的社會運動,雖在一九二三年底受到統治當局以治警事件強力打壓,然而文化協會的領導階層並未因此而受挫,李應章把文化講演的熱潮引進到農村,以實踐替代理論,把對農民的悲憫與同情化成抗爭的力量,團結起弱勢者,蔚為反剝削的力量;李應章所創立的二林蔗農組合,不僅是文化協會開拓城鄉社會運動資源的啟始,無疑的,也是台灣農民運動的先發部隊。

一九三二年,正是統治當局全面緊縮政治活動空間的時期,李應章離開了台灣,開始他赤色中國的悲歡歲月。做為醫師,做為社會運動家,做為政治家,李應章都交出了傑出的成績單。

台灣農民運動的先驅:李應章,一八 九七年十月八日,生於彰化縣二林鎮。由於他的父親是無照中醫師,常被警察故意刁難,所以李應章很早就「萌發了反抗日本的思想」。一九○三年,進私塾讀漢文。一九○五年,入二林公學校,與謝悅(謝春木﹝南光﹞之兄)、蔡淵騰(其子蔡慶榮﹝子民﹞為李之婿)結拜,一九一一年畢業後,先在父親的中藥鋪當學徒,繼於一九一四年,就讀彰化公學校商業實業科,次年,西來庵事件發生,時二年級的李應章在作文課上寫「嗚呼慘矣哉」短文,遭校長訓斥罰站;這時,喜愛舊詩詞的他還與同學組「藝吟社」,相互切磋。

一九一六年,勤學的李應章考進台灣總督府醫學校,任班長,組織弘道會,與同學們閱讀《新青年》,關心中國的五四運動。是以當一九二○年十一月,謝文達返台做「鄉里飛行訪問」時,李應章與吳海水、林麗明、何禮棟、謝春木、盧丙丁等醫專和師範的學生,遂藉歡迎會的名義,在醫學專門學校大講堂召開本島人學生大會,進而鼓動學長蔣渭水出面組織團體:「全台灣青年會」,以與東京台灣留學生的「台灣青年會」相輝映。

一九二一年三月,李應章自總督府醫學專門學校畢業,進入赤十字社醫院熱帶科研究,十月十七日,李應章等人終於促成台灣文化協會的成立,搖起了二○年代文化啟蒙運動的大纛,李應章被選為理事。次年,為助長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的「新台灣聯盟」及其後之「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相繼遭禁,並導致當局在一九二三年十二月,藉口議會運動違反治安警察法,全島大逮捕文化協會的重要成員(此即治警事件),李應章因皆參與其事,也被拘留三天。

一九二二年,李應章返鄉在自宅開設保安醫院,以其醫術博得鄉里的敬重,醫療業務增多,後來他興建起華麗的醫館,備有機車、汽車以為出診工具,這在當時的台灣實為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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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早上七點四十五,保安醫院的李應章醫師已在看診。(李玉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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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章常以自備的先進交通工具,四出外診。(林柏維提供)

然而,在診療的歲月裡,李應章直接接觸到在日本帝國主義下被剝削的農民,他們的貧困與無助,他們的悲哀與喪痛,使李應章體認到須啟發農民智識,始能解脫農民的桎錮,要與殖民經濟的宰制者抗爭,唯有組織的力量方能爭取農民的權益。

一九二四年六月,文化協會彰化支部成立,李應章首先提出農村問題的運動路線,雖未被採納,但是他卻以實際的行動開拓了文化協會紮根農村的大道。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李應章開風氣之先,在二林成立農村講座,他與詹奕侯、劉崧甫、蔡淵騰、陳萬勤等文化協會會員,「鳩集地方的知識階級並有志,每週一回的討論和調查的報告,並每月一回的農民大會。」啟發民智,繼於一九二五年元旦,召開首次農民大會,李應章成為二林地區的農民領袖,代表農民向會社、總督府陳情:「甘蔗買收價格,不得不望其改善也,會社取搾取手段,對於各等買收價格,與一般物價相逆行。」要求製糖會社提高甘蔗買收價格,全無得到善意的回應。

農村啟蒙的成效,表現在:當林獻堂一行應邀在四月到二林講演時,農民們以大鼓吹、音樂隊、竹篙炮,如迎媽祖般歡迎講演辯士。這一驚人的發展,使二林蔗農組合很快地在六月廿八日成立,李應章被選為總理,劉崧甫、詹奕侯、蔡淵騰等則為理事,針對「耕作者無共秤權,又無監督權。刈葉之清節與否,皆由會社自己認定。買收價格,以一會社之私,擅自決定。」展開農民與資本家、無力者與有力者的抗爭。

一九二五年十月,台灣史上第一個農民組織:二林蔗農組合在李應章的領導下,開始與林本源製糖會社展開採收價格的談判,屢遭拒決,會社甚至片面決定:在廿一日強行刈取甘蔗。蔗組幹部則四處號召農民團結,強力抗爭,謂:「吾農民最可怨的死活問題在本日」。

次日,會社在警察持劍的護衛下強刈甘蔗,農民群呼:警察是會社的走狗,群情激忿的農民們在奪下兩名警察的佩劍後,知事態嚴重,遂四散逃逸。

十月廿三日,北斗郡役所如臨大敵般,調集數百名警察開赴二林,大逮捕李應章、劉崧甫、詹奕侯、蔡淵騰及農民等九十三人,嚴刑拷打後,將四十八人移送台中監獄(名曰:未決拘留),經預審後,被起訴者達三十九人,震驚全島,此即二林事件。

一九二六年八月廿六日,一審公判,日本勞動總同盟政治部長麻生久特地來台,為李應章等人辯護,九月三十日一審判決:繫獄中的李應章被判刑八個月。一九二七年三月廿三日,二審公判,被告共三十一人,日本勞動組合聯合會長布施辰治來台辯護,四月十三日,二審判決:李應章仍被判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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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3.23.〜25.,二林事件第二回公判,布施辰治來台辯護。(林柏維提供)

三審前,李應章依然無畏於牢獄壓迫,會集蔗組幹部,在四月改組二林蔗農組合為二林農民組合,「吾們所爭的點:一、人格解放的要求,二、請減刻薄些的要求。」要與台灣農民組合,南北呼應。六月,台灣農民組合二林支部成立,李應章應聘為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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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4.20.,二林事件後,李應章(右)、詹奕侯、劉崧甫等人於四月十日改二林組蔗農組合為二林農民組合,台灣農民組合中央委員長簡吉(左)特地前往聲援,繼續舉辦農村講演,李應章、簡吉在竹塘與農民會談,竟也被視為違法集會,被檢束、留置於北斗郡役所。(李玉華提供)

二林事件是台灣農民運動的先聲,它鼓舞了台灣農民,鳳山、大甲、竹崎、曾文、虎尾等地的農民組合相率成立,繼而在簡吉、趙港等人的後續努力下,組成台灣農民組合。

一九二七年是台灣社會運動左右分流的一年,五月,李應章參與了台灣民黨的創立。七月,二林事件三審駁回,李應章入獄服刑,獄中打草鞋做苦役,卻折服不了他反日的意志:「朔風凜冽鐵窗寒,短袖紅衫一領單;幸得身如松與樹,凌霜傲雪不凋殘。」被禁止與家人面會通信,一九二八年一月十四日,刑期屆滿,當局為避免民眾以英雄式來迎接李應章,特以官用車直接送抵家門,及下車,竟是家園全非,父已逝、家屋為祝融所焚,李應章為社會運動付出了最大的犧牲。

一九二八年二月,李應章為父親料理葬事,由林幼春主持,全島三千餘人與會,輓聯竟也遭當局沒收。重整家園、重拾聽診器之餘,李應章依然站立在農民組合的講演台上,依然走在社會運動的不歸路。七月,他被選為台灣民眾黨的勞農委員。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選為文化協會的中央委員。一九三○年四月,李應章與詹奕侯、林伯廷、卓金水成立民眾黨北斗支部,並兼任北斗總工友會顧問。

一九三一年,總督府當局強力壓制社會運動,緊縮政治活動的空間,這一年,民眾黨被禁止,文化協會形同瓦解,李應章自然是列管有案,除被家宅搜索外更有被捕之虞。於是在一九三二年農曆春節(二月),逃亡至廈門,加入中國共產黨,為躲避國民黨的追捕,在一九三四年逃至上海,易名李偉光,經營偉光醫院,成為中共地下黨員。

一九四六年,李應章被選為上海台灣同鄉會會長,九月短暫回台,旋於次年,參與謝雪紅在香港成立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擔任理事,國共內戰期間,負責掩護上海地區的中共黨員,因而在中共的權力網絡中建立了紮實的基礎。一九四九年,被選為政治協商會委員,擔任台灣民主自治同盟華東總支部主委,並與謝雪紅系統開始長期的宗派鬥爭,一九五四年,被選為中共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同年十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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