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開,讓專業的來!──民初名人梁啟超曾經捲入的醫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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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最有名的醫療事故

首頁圖來源:維基百科

醫療事故是導致醫事糾紛的最主要原因。一般而言,醫療事故的受害者理應要求醫院或醫生賠償,甚至追究法律責任。然而,也有例外。在中國近代醫學史上發生了一次頗有影響的醫療事故─梁啟超被誤割右腎,留有壞腎而不治去世。但由於多種原因,梁啟超沒有追究協和醫院的責任,這一事件是值得後人思考的。引起醫療事故常見的原因有:診斷錯誤;治療不當,包括手術事故、輸血事故、輸液事故、藥物事故等;護理及輔助診斷不當等註1。對於梁啟超腎病案,目前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診斷錯誤所導致的誤治,另一種觀點認為是手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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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李寶珍主編,《簡明法醫學》(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頁 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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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腎病案的經過

1925年底梁啟超經清華校醫驗尿,發現尿中含有百分之七十血質,曾找過日本與德國的醫生看病,吃了一個多月的藥,打了許多針,一點不見效。爾後在德國醫院住院半個月,用折光鏡檢查三次,因為器械不甚精良,檢查不出來,便出院了。當時梁啟超對於北京協和醫院的醫療水準深信不疑,於1926年初住進協和醫院,也檢查了三次。第一次用折光鏡試驗輸尿管、膀胱及腎臟,發現右腎有問題;第二次注射藥水後,也發現右腎的分泌功能有問題;第三次經X射線照射後發現右腎有個黑點。醫生診斷為右腎生瘤,於1926年3月16日由劉瑞恒(梁啟超親自選定)主刀。為梁啟超做了切除右腎的手術,但右腎取出後,發現並無腫瘤,病因不在腎上;醫院又在口腔和飲食上找病因,拔去梁啟超七顆牙齒,並餓了他好幾天。結果仍止不住尿血註2。

對於這一手術,北京的輿論界憤怒了。文學評論家陳源(西瀅)在《現代評論》上發表「盡信醫不如無醫」的文章,猛烈抨擊協和醫院的無能。徐志摩也以《我們病了怎麼辦》為題,全面揭露了協和對待病人的種種不良醫德,包括種族界限、勢力分別、科學精神與大意疏忽。梁啟超的弟弟梁仲策在《病院筆記》裡把矛頭對準了手術醫生劉瑞恒。面對當時社會上及家人的責言,梁啟超本人在這個問題上卻十分通情達理,並不苛責。他寫信向孩子們勸解說:「這回手術的確可以不必用,好在用了之後身子並沒有絲毫吃虧,只算費幾百塊錢,捱十來天痛苦,換得個安心也還值得。」註3對於這樣的醫療事故,本應追究醫院的責任,但出於多種因素的考慮,梁啟超坦然忍受了事故所造成的後果,勸慰家人,化解了此次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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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梁啟超,〈我的病與協和醫院〉,《晨報副刊》,1926.6.2(1);范明強,《爛漫天才•梁啟超別傳》(北京:華夏出版社,1999),頁298-302
註3:西瀅,〈盡信醫不如無醫〉,〈現代評論〉(1926),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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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失誤的可能原因

誤診

以現代的觀點看,梁啟超被誤割腎,可能有多種原因,其中X射線診斷技術與此次醫療事故有相當的關係。任何技術都有局限性,X射線也不例外。自倫琴發現X射線後,X射線就成為診斷疾病的新技術。它在為人類造福的同時,亦存在著負面的影響,醫生、病人、機器本身以及攝片過程等因素都可造成X射線檢查誤診:1)醫生的暗適應:眼睛的暗適應不充分時,對於明暗對比度小的病理變化不易分辨,容易將病變忽略或遺漏。2)透視條件:透視時要根據透視部位調整相應的電壓和電流,電流過大或過小,都會影響顯影的效果。透視的距離也是影響影響因素之一。3)病人的原因:由於病人的年齡和X射線檢查時的姿勢不當,可能把某些正常的生理解剖變化誤診為疾病表現註4。

X射線攝片檢查中的誤診因素:1)偽影:由於攝影沖洗等過程中的缺陷或膠片的品質差而使照片出現不應有的陰影。2)電流及暴光時間、對比度等操作原因;3)疾病本身的原因:同征異病,病程及分期:此外,非典型性病變、正常組織與病變組織的影像密度相似以及病變組織的影像密度的相似都可造成誤診。以上這些均可造成X射線檢查的誤診。

誤診除與X射線的診斷有關外,醫生的思維局限亦是原因之一。梁啟超最先就診的日本與德國醫生認為他尿血的原因有三:尿石、結核與腫物。因為不痛,排除尿石;因為不發熱,排除結核;只有腫物,借助折光鏡檢查才能斷定。當時的鑒別診斷技術亦不先進,故引起誤診不足為怪。「伍連德醫師已證明手術是協和孟浪錯誤了,割掉的右腎沒有絲毫病態,他很責備協和粗忽,以人命為兒戲,協和已自承認了。這病根本是內科,不是外科。在手術前克禮、力舒東,山本乃至協和都從外科方面研究,實是誤入歧途。但據伍連德的診斷,也不是所謂『無理由出血』,乃是一種輕微腎炎。西藥並不是不能醫,但很難求速效。……」註5

手術事故

對於梁啟超腎病案,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完全是手術事故。

「四十年後,1971年,他(梁啟超長子梁思成)從他自己的醫生那裡得知了他父親早逝的真相。鑒於梁啟超的知名度,協和醫院著名的外科教授劉博士被指定來做這腎切除手術。當時的情況不久以後由參加手術的兩位實習醫生祕密講述出來。據他們說,『在病人被推進手術室以後,值班護士就用碘在肚皮上標錯了地方。劉博士就進行了手術(切除那健康的腎),而沒有仔細核對一下掛在手術臺旁的X光片,這一悲慘的錯誤在手術之後立即就發現了,但是由於協和的名聲攸關,被當成最高機密保守起來。』……上海的張雷,梁啟超的一個好朋友說:『直到現在,這件事在中國還沒有廣為人知。但我並不懷疑其真實性,因為我從和劉博士比較熟悉的其他人那裡知道,他在那次手術之後就不再是那位充滿自信的外科醫生了。』1928年11月,即給梁啟超做手術後九個月和他死之前六個星期,劉博士辭去了在協和醫學院的外科醫生職務,到國民黨政府衛生部去當政務次長了。……」註6

開錯手術部位,引起迅速死亡的並不多見,但是錯摘臟器,卻可以造成死亡的直接後果。梁啟超於1929年病逝,與此次錯摘臟器有直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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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4:劉振華,陳曉虹主編,《誤診學》(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頁59-60。 
註5:吳荔明,《梁啟超和他的兒女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頁9-11。 
註6:【美】費慰梅,《梁思成與林徽因──一對探索中國建築史的伴侶》,曲瑩璞、關超等譯(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7),頁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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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啟超腎病案未引起糾紛的原因

梁啟超是近代科學的宣導者,他把西醫看作是科學的代表,認為維護西醫的形象就是維護科學。由美國人創辦的協和醫院在當時因其設備完善、制度嚴格、人才濟濟而具備極大的影響力,梁啟超本人也把它看作科學的象徵。作為近代中國的名人,如果他與協和醫院打官司,對於近代醫學在中國的發展會產生負面的影響。為使當時的西醫能夠發展,梁啟超沒有追究協和的責任,而且替協和辯護。

梁啟超相信協和醫院的醫療水準,

任公(梁啟超字)向來篤信科學,其治學之道,亦無不以科學方法從事研究,故對西洋科學向極篤信,毅然一任協和處置。其友人中有勸其赴歐美就名醫診治者,有勸其不必割治,辭卻一切事物專心調養者,有權其別延中醫,謂有某人也同患此病,曾服某中醫之藥而見痊者,眾論分歧,莫衷一是。而任公微笑曰:「協和為東方設備最完善之醫院,余即信任之,不必多疑。」註7

對於當時報刊對協和的攻擊,梁啟超惟恐因此損害協和的名聲,影響其他人對醫學和其他科學產生不良的反應,他在1926年6月2日《晨報副刊》上發表「我的病與協和醫院」一文,詳述了自己此次手術的整個經過,替協和辯解,肯定協和的醫療是有效的:

出院之後,直到今日,我還是繼續吃協和的藥,病雖然沒有清楚,但是比未受手術之前的確好了許多。從前每次小便都有血,現在不過隔幾天偶爾一見。從前紅得可怕,現在雖偶發的時候,顏色也很淡。我自己細細的試驗,大概走路稍多,或睡眠不足便一定帶血,只要靜養,便與常人無異。想我若是真能拋棄百事,絕對休息,三兩個月後,應該完全復原。至於其他的病態,一點都沒有。雖然經過很重大的手術,因為醫生的技術精良,我的體質本來強壯,割治後十天,精神已經如常,現在越發健實了。敬告相愛的親友們,千萬不要為我憂念。註8

至於該不該割去右腎的問題,梁啟超提出責任不在協和。他說:

右腎是否一定該割,這是醫學上的問題,我們門外漢無從判斷。但是那三次診斷的時候,我不過受局部迷藥,神志依然清楚,所以診查的結果罪在右腎,斷無不當其罪』也未很難知道。但是我覺得冤枉。註9

梁啟超對於協和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和感謝:

協和這回對於我的病,實在很用心。各位醫生經過多次討論,異常鄭重。住院期間,對於我十二分懇切。我真是出於至誠的感謝他們。協和組織完善,研究精神及方法,都是最進步的,他對於我們中國醫學的前途,負有極大的責任和希望。我住院一個多月,令我十分感動。我希望我們言論界對於協和常常取獎進的態度,不可取摧殘的態度。註10 

手術後,梁啟超看病還是去協和,1928年11月27日,積勞成疾的梁啟超被送到協和搶救,1929年1月19日午後2時15分,梁啟超去世。他留給家人的囑咐是:「以其屍身剖驗,務求病原之所在,以供醫學界之參考。」可見,梁啟超極力維護西醫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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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吳荔明,《梁啟超和他的兒女們》。
註8:梁啟超,〈我的病與協和醫院〉。 
註9:同上。
註10:同上。

本文節錄自《中國近代疾病社會史》,原作者張大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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