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開國三傑
對歷史人物的評價,雖常以蓋棺論定的前提來進行。中國源遠長流的歷史中,有許多朝代更迭,後代史學家對前人所下的結論是否真的公正?又是否又受當權或君主、帝王的影響?這一切我們雖不得而知,但隨著科技進步與後人努力,越來越多的史料隨著時間道出真真正正的歷史原貌,我們常視為惡者或許沒這麼壞,那些常被歌頌的英雄與偉人也不見得是一生光彩,今天我們就要來看看中華民國的「開國三傑」,孫文、黃興,與宋教仁,背後有著什麼樣的真相?重新對歷史人物建立更客觀、更多角度的印象與看法!
推動不合時宜的責任內閣-宋教仁
在英、法、美等近現代的代議制國家中,法國一直是政局最為動盪的一個國家。從1848 年憲法制訂開始,法國先後經歷了秩序黨的議會專制、路易∙波拿巴的專制政變、第二帝國的崩潰、布朗熱事件等一系列的復辟與反復辟事件。在1870 年至1914 年的45年之間,法國更換了52 屆內閣,平均每屆內閣的執政時間僅有10個月,最短的不足兩個月。
對於滿懷信心要出任完全政黨內閣總理的宋教仁來說,這種短命內閣當然不是他的理想選擇。英國式的架空虛置最高權力的虛君共和、君主立憲並且限制國會同意權的完全政黨內閣,才是他一往情深的理想模式。為宋教仁所不明白的是,英國人之所以能夠相對完美地實現完全政黨內閣,是由於他們在歷次革命中保留了架空虛置的世襲君主,並且在世襲君主既架空虛置又不容侵犯的最高權威之下,保持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的權力格局和制度框架的持續穩定。
當年的中國社會,尤其是以「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相號召的同盟會,偏偏容不下只有6 歲的溥儀皇帝。先後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孫中山和袁世凱,也不是甘心情願地充當被架空虛置為「虛君共和」式的虛權總統的合適人選。在這種情況,宋教仁僅僅憑藉著多數黨領袖的身份,就想在未來的議會選舉中組織完全政黨內閣並且出任內閣總理,是完全不切實際的癡人說夢和癡心妄想。
1913 年3 月20 日,上海滬寧火車站的一聲槍響,既奪去了宋教仁個人的寶貴生命,也打斷了中國社會剛剛啟動的憲政民主的現代化道路。
誰殺了宋教仁?
1913 年3 月13 日,應夔丞從上海文元坊家中致信北京椿樹胡同的洪述祖,主動提出籌資「去宋」的設想。3 月14 日晚上7 時,應夔丞發給洪述祖應密寒電:「梁山匪魁頃又四處擾亂,危險實甚,已發緊急命令設法剿捕,乞轉呈,候示。夔。」
洪述祖接到電報後,並沒有在「轉呈,候示」方面給出明確答覆,而是在3 月18 日下午的川密電報中回應說:「寒電應即照辦。」
3 月19 日下午12 時35 分,洪述祖在川密電報中催促應夔丞「事速行」。1913 年3 月20 日晚上10 時40 分,宋教仁在上海滬寧火車站準備乘車時,被兇手武士英從背後開槍暗殺。陪同武士英執行暗殺任務的,是與國民黨方面的前滬軍都督陳其美關係密切的吳乃文、陳玉生、馮玉山、張漢彪。到火車站為宋教仁送行的,是國民黨方面層級較高的吳頌華、拓魯生、黃興、陳策、宋教仁、廖仲愷、于右任、吳鐵城等人。
3 月21 日凌晨2 時10 分,應夔丞在川密號電中通知洪述祖:「廿四十分鐘,所發急令已達到,請先呈報。」
3 月21 日上午9 時20 分,應夔丞給洪述祖發去川密個電:「號電諒悉。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堪慰,望轉呈。」
上述內容,主要是上海方面的應夔丞與北京方面的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圍繞宋教仁暗殺案所留下的紙上談兵的前臺資訊。隱藏在這些紙上談兵的前臺資訊背後的,是上海方面的吳乃文、拓魯生、馮玉山、陳玉生、張漢彪、陸惠生等人,具體實施的一項十分周密的行動計畫:他們一方面安排武士英充當在滬寧火車站槍殺宋教仁的兇手;一方面安排王阿法充當到公共租界巡捕房舉報應夔丞涉嫌犯罪的虛假線人。負責制訂這項十分周密的暗殺計畫的最高層級的犯罪嫌疑人,顯然不是被當作替罪羊出賣犧牲的應夔丞,而應該是應夔丞與吳乃文、陸惠生等人的共同上司、前滬軍都督陳其美。
就是這樣一件並不十分複雜的刑事案件,通過國民黨方面嫁禍於人、疑罪從有的宣傳造勢,直接導致了號稱是「二次革命」的國內戰爭。由於軍政實力過於懸殊,「二次革命」很快像落花流水一般歸於失敗。流亡日本的孫中山在陳其美等人的支持下,另行創建了黨魁崇拜加黨魁專制的中華革命黨。一舉消滅國民黨軍隊的袁世凱,在沒有強有力的政治反對派監督制衡的情況下,一步步走向了他所夢想的皇帝寶座。
1916 年5 月18 日,宋教仁案的第一嫌疑人陳其美,死在了張宗昌、程子安等人組織的另一場暗殺行動之中。其中的張宗昌是與陳其美之間有著許多恩怨的青幫大佬李徵五的老部下。程子安是曾經被陳其美犧牲出賣過的張秀全、韓恢、胡俠魂等人的老部下。
爭民主後棄民主?二次革命後的孫中山
1913 年8 月2 日,在「二次革命」敗局已定的情況下,孫中山從上海乘坐德國輪船前往廣東。第二天途經福州馬尾時,日本駐福州領事館武官多賀宗之前來會晤,告訴他廣東局勢已經發生逆轉,當地的實力派軍閥龍濟光、張義權、蘇慎初等人率部依附袁世凱,福建都督孫道仁也將改變立場。8月4日,孫中山命令隨行的歸國華僑、洪門致公堂成員梅光培、李朗如前往香港,與此前派往廣東的張繼、馬君武等人匯合。他自己與胡漢民等人轉乘日本籍輪船撫順丸,改道臺灣基隆前往日本。
孫中山一到日本,就開始籌畫新一輪的「毀黨造黨」。他所再造的中華革命黨,表面上依然以實行民權主義、民生主義為宗旨,以「掃除專制政治、建立完全民國」為目的;實際上是把宋教仁苦心締造的議會政黨國民黨,改造成為比同盟會還要原始落後的黨魁崇拜加黨魁專制的秘密會黨。按照中華革命黨的黨章,在革命政府成立到憲法頒佈之前的整個革命時期,全部國家權力都歸該黨及其黨員所私有,一切非黨員都沒有公民資格,自然談不上天然正義並且人人平等的基本人權。該黨黨員按照入黨先後分為三種身份等級,在革命時期享有各不相同的政治特權:
其一,凡在「三次革命」爆發前入黨的稱「首義黨員」;在革命時期為「元勳公民」,享有一切參政、執政的優先權。
其二,凡在「三次革命」爆發後、革命政府成立前入黨的,稱「協助黨員」,在革命時期為「有功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其三,凡在革命政府成立後入黨的,稱「普通黨員」,在革命時期為「先進公民」,只享有選舉權而沒有被選舉權。
該黨黨章還規定,黨員入黨時必須立下「願犧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權利,附從孫先生再舉革命」的誓約,並且加按指模表示「永守此約,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極刑」。
1914 年4 月18 日,孫中山致函南洋黨人,通告自己「毀黨造黨」的情況:「原第一次革命之際及至第二次之時,黨員皆獨斷專行,各為其是。……則如南京政府之際,弟忝為總統,乃同木偶,一切皆不由弟主張。……第二次革命之前,有宋案之發現,弟當時即力主開戰,克強不允,卒遷延時日,以至於開戰即敗。……因鑒於前此之散漫不統一之病,此次立黨,特主服從黨魁命令,並須各具誓約。……先後已得四、五百人。」
同年5 月29 日,由於黃興一派人對於孫中山擬定的黨章表示堅決反對,孫中山在寫給黃興(克強)的回信中,對於兩個人之間的是非恩怨展開清算:
「克兄鑒:來示悉。所言英士以兄為入會致攻擊,此是大錯特錯。蓋兄之不入會,弟甚滿足。以宋案發生之後,彼此主張已極端衝突。第二次失敗後,兄仍不能見及弟所主張是合,兄所主張是錯。」
接下來,以「弟」自稱的孫中山,歸納總結了被他尊稱為「兄」的黃興一方的一錯再錯。
其一,「若兄當日能聽弟言,宋案發生之日,立即動兵,則海軍也,上海製造(局)也,上海也,九江也,猶未落袁氏之手。況此時動兵,大借款必無成功,則袁氏斷不能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收買報館以推翻輿論。此時之機,吾黨有百勝之道,而兄見不及此。」
其二,「及借款已成,大事已去,四都督已革,弟始運動第八師營長,欲冒險一發,以求一死所,又為兄所阻不成。此等情節,則弟所不滿於兄之處也。」
其三,「及今圖第三次,弟欲負完全責任,願附從者,必當純然聽弟之號令。今兄主張仍與弟不同,則不入會者宜也。此弟所以敬佩而滿足者也。」
鑒於黃興的一錯再錯,自以為唯我正確的孫中山,單方面提出包辦革命的救國願望:
其一,「弟有所求於兄者,則望兄讓我幹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為期,過此猶不成,兄可繼續出而任事,弟當讓兄獨辦。如弟幸而成功,則請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時弟決意一到戰場,以遂生平之志,以試生平之學。今在籌備之中。」
其二,「有一極要之事求兄解決者,則望禁止兄之親信部下,對於外人,自後絕勿再言『中國軍界俱是聽黃先生之令,從無聽孫文之令者,孫文所率者不過一班無知少年及無飯食之亡命者耳』。
此等流言,由兄部下言之,確確有據。此時雖無大礙,而他日事成,則不免生出反動之力,兄如能俯聽弟言,竭力禁止,必可止也。則有賜於弟實多矣!」
其三,「弟所望黨人者,今後若仍承認弟為黨魁者,必當完全服從黨魁之命令。因第二次之失敗,全在不聽我之號令耳。所以,今後弟欲為真黨魁,不欲為假黨魁,庶幾事權統一,中國尚有救藥也。」
「英雄一世,小人一時」-黃興
黃興嫁禍袁世凱
在當下通行的歷史文本中,黃興一直是功高蓋世、道德完美的正面角色,被稱之為「竊國大盜」的袁世凱,只能是禍國殃民的罪魁禍首。但是,即使是禍國殃民的罪魁禍首,所要承擔的也是屬於他自己的一份罪責,而不應該是別人轉嫁給他的「莫須有」的罪責。從這個意義上說,「二次革命」後戰敗流亡的黃興,針對袁世凱的「莫須有」的嫁禍之辭,無論如何是不應該被歷史敘述所采信的。
1913 年7 月28 日,上海《民立報》刊登黃興的〈致起義各省電〉,其中寫道:「頃據河南確報:白狼軍已將鐵路電線拆毀,張鎮芳已逃,討袁軍得手。」由此可知,在黃興的心目之中,是把白狼軍當作自己統率的討袁軍的一部分來看待的。
同年8 月5 日,河南開封的《時事豫報》刊登《黃興通匪之證據》,其中介紹說:「鄂北豫南一帶被白狼擾亂,確實係黃興主動。黃並派有逆黨數人參預白匪軍務,為之指揮籌畫,所以中央派王天縱招撫竟不獲效。而季雨霖之黨在武漢黃治江運動土匪響應白匪,已數次敗露,獲有白黃交通證據。設非鄂省防範嚴密,為禍曷堪設想。」
與此同時,該報影印刊登了黃興於7 月20 日親筆寫下的「致白朗書」,其中寫道:「現在東南各省均已宣佈獨立,江西戰勝袁軍,五次告捷,蘇軍在徐州與袁軍酣戰,亦獲勝利。現北有蒙警,蘇贛又合力進攻,袁軍以大兵分道南來,內地空虛,乘虛直搗,必獲優勝。足下佔領鄂豫之間,相機進攻,可以窺取豫州,斷彼後援。若能多毀鐵道,使彼進路阻礙,為功實非淺鮮。……現有閻潤蒼、夏煥三二君進謁臺端,希予接見,俾資進行。」閻潤蒼名作霖,是河南鞏縣人。夏煥三名光明,是河南息縣人。他們於1913 年7 月進入南京第三陸軍預備學校學習,「二次革命」爆發後被編入江蘇討袁軍教導營。隨後,二人與楊體銳、於廣造、彭翼東、周景文等人一起,攜帶黃興密信到河南、陝西從事間諜活動。沒有間諜活動經驗的閻潤蒼,到洛陽見到鎮嵩軍統領劉鎮華後,當即交出黃興勸告劉鎮華回應討袁的密信,被捕後又從他身上搜出黃興致白朗的上述密信。閻潤蒼被押解到開封後,與已經於此前被捕的夏煥三一起,被河南都督張鎮芳處死。
白朗字明心,河南寶豐縣大劉莊人。1912 年4 月,他帶人打劫了寶豐縣卸任回籍的縣知事張禮堂的財富,得到快槍20 多支,從此以「打富濟貧」的口號,在舞陽以南的幾個山區縣聚眾抗官,人稱「白狼」。1913 年6 月,國民黨方面不斷從武漢、南京、上海等地派人到白朗軍中進行聯絡,並且委任白朗為「湘鄂豫三省聯軍先鋒司令」。「二次革命」爆發後,白朗乘北洋軍主力調離豫西南之機,率眾攻破唐縣、禹州等縣城,同時分兵襲擊京漢鐵路,造成列車停運,有力地牽制了北洋軍隊的南下進度。他的隊伍也因此擴張到6000 多人,被7 月31 日的《民立報》稱讚為「足以扶助南省獨立,將來不難分兵直搗北京」。
同年9 月,白朗率部南下奪取湖北棗陽,同年11 月攻佔寶豐縣城。1913 年11 月30 日,張鎮芳在致袁世凱電中介紹說,「黃興刊刻豫都督印送與白狼,無數青年混入賊中代為籌畫。湘人鄒永成、豫人劉懷錫等皆在其內,此外,粵人、浙人、閩人尚有數名……」
1914 年1 月,白朗率領2000 多人越過京漢鐵路,接連攻破光山、潢川、商城及安徽省六安、霍山等縣城,所到之處燒殺搶掠、姦淫婦女無所不為,白狼軍人數迅速擴張到數萬人。袁世凱為此把張鎮芳撤職,派陸軍總長段祺瑞兼任河南都督,調集兩萬多名精銳部隊進行圍剿。白狼軍從霍山突圍之後,先後轉戰湖北、陝西、甘肅、四川、河南等省,於1914 年8 月初戰死於河南魯山的石莊。
1914 年6 月30 日,黃興在秘書李書城、石陶鈞,翻譯徐申伯等人陪同之下,由日本橫濱啟程前往美國。7 月9 日,他在赴美途中接受檀香山《太平洋商業廣告人》記者登輪採訪,以嫁禍於人的方式公開出賣了白狼軍:
「本人直接奉孫先生之命向美國轉達他的意見,我們認為美國公民必須知道真相。……袁世凱花錢製造謊言,隱瞞其政府與中國現況的真相,幾乎所有外人在華設立的報紙和外國通訊員都有津貼,以致大家無法明瞭自由在我國被扼殺的情形。而孫先生在世人面前被誣為自私自利、貪贓枉法、捲款潛逃,這些都是謊言。袁世凱更下令製造另一項謊言,說『白狼』與革命黨勾結,掠奪殘殺,為革命黨謀利。『白狼』和我們可沒有絲毫關係。」
7 月15 日,黃興一行人抵達三藩市,恰逢美洲國民黨支部召開「二次革命」紀念大會。黃興在演講中一邊宣傳國民黨的主張是「以人道主義自持者,以建設完全政府為責任者也」;一邊指責袁世凱「罪惡甚多,而其最甚者,可分作五類說之:一、棄滅人道;二、違背約法;三、破壞軍紀;四、混亂財政;五、擾亂地方。」
作為例證,黃興再一次談到白狼軍:
「今閱各報,白狼之行蹤,忽然而陝西,忽然而山東,所過之地,多被攪擾,是為吾民之大賊者,似不能不目白狼矣。不知為白狼之大賊頭者,更有一袁世凱也。白狼河南人,與袁氏同鄉,不過巡防營之哨官耳。袁氏因欲殺黎元洪之勢力,因而溝通白狼,使之搖動湖北軍隊。同時更有九龍匪遍於長江一帶,只為朱瑞、程德全等軍所擊敗,故不成功。此外更有一共進會,即袁氏密令應夔丞等所組織,以擾亂南方各省之軍隊也。然亦旋舉而旋僕,今所存者僅白狼一股耳。」
正是在這次演說中,黃興第一次完整敘述了宋教仁案:
「宋君主張政黨內閣,當時與袁所主張者不同。袁氏去宋之謀益急,於是運用其金錢、其勳位,示意趙秉鈞,先由趙指使洪述祖賄通應夔丞,由應夔丞轉購武士英。當暗殺宋君時,兄弟在車站與宋君並肩而行,而凶徒突向宋君轟擊,凶星驟至,兇手在逃。後用敏捷手腕,始將應夔丞、武士英拿獲。而袁氏以此案發生時,恐事機不密,終至敗露,即設計將應、武諸人,陸續置之死地,為滅口計。惟趙秉鈞一人尚知底細,趙不死終恐破案,故卒又置趙於死地而後已。其明殺暗殺之手段如此,亦可見袁氏之棄滅人道,無所不用其極也。」事實上,宋教仁主張的政黨內閣與袁世凱主張的總統專制之間,雖然存在著很大分歧,卻是可以在憲政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內進行磨合調整的。而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所主張的議會選舉、陽光參政、和平競爭的議會政黨,與該黨理事長孫中山所主張的黨魁專制加黨魁崇拜的專制型革命會黨之間,卻是完全沒有調和空間的。黃興之所以離開孫中山遠走美國,正是因為他完全不能接受中華革命黨的黨魁專制加黨魁崇拜。假如袁世凱非要殺人滅口的話,他更應該殺掉的是躲到青島租界的第一知情人洪述祖,而不是與自己關係更加密切的趙秉鈞。退一步說,既然「惟趙秉鈞一人尚知底細」,逃亡海外的黃興又是從哪裡得知袁世凱「明殺暗殺之手段如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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