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之關係-家庭問題之02家庭教育
民國初年至八十年代,或許說是八十年代以前,夫妻配偶的配對方式應該算是不同的年代;大約在八十年代以後,古老的媒妁相親人數漸漸被取代,而媒妁也由原本的「只聽其名不見其人」的聽聞即決定另一半,改為可以約見面後再決定。現在則是先進行瞭解、相處後再決定。國中學校、高中校園的學生也由男女分班改為男女合班。原本全是單性的男校招收了女生,原本全是女生的學校也招收了少數的男生就讀。然而,看似男女可以更瞭解相處的更融洽的環境,結果並不是如此。為何?這全是因為家庭教育的環境影響。
在學校教育中指導的再多,回到家庭之後家長的言行舉止、習慣、觀點、看法、說詞、影響力豈是毫無作用,平常我們的學生在學校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共有十個小時,應該有很大的影響力。但不妨觀察看看,就算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學校生活佔了十二小時,學校對學生生活上的影響遠比不及家庭的影響,因為「家」給成員「生理」食的滿足,給成員「安全感」,及在家中的「隸屬感」讓家中的新成員,子女,在耳濡目染之下影響力自然如烙印般「有其父必有其子」豈是空口無憑,當然,相反的「歹竹出好筍」也不是沒有,但有幾位會有如此決心與毅力的後代子女作出了改變。
再者,不少私立中學從國中或國小就有了住校的機制,它杜絕了家庭長輩們養成的不良習慣所造成的影響,但也阻絕了「血緣」中彼此影響最深的情感交流。
「家庭教育」影響甚巨。
上一代留傳了不少的習俗,家中成員若對這些習俗不清楚,只是照著做「理所當然」扭曲了原本的善意,而且是導致了負面心態的產生。「知與不知」的「行與不行」造成了不同的後果,雖說高中國文教材中有談到國父對知行的看法,撇開孫先生對知行的見解。讓我們來分析看看習俗上的知行在家庭中所造成的影響:
1、知者,行之。
知後,也可以正確的決定;好的做出、壞的決定不做,這兩者都是行,也確實能照著自己的意願,是最佳的狀態。自古至今,保留了幾戶如此的人家?
2、知者,不行。
知後,卻在環境中無法實行,壞的沒法拒絕,好的沒法力行,此時,是需要有毅力及長時間的自我警惕。內心要時常的思考著如何對此拒絕?如何對彼力行?並在時機成熟時落實。有了正確觀念並從我做起的想法,這是改變原生家庭「家庭教育功能失常」而成為「具家庭教育功能單位」的典範,但這長時間的作戰,豈不辛苦。而最終能貫徹完成的有多少位呢?
3、不知者,行之。
不知,卻行之,不管最初的立意如何,就「理所當然」的實行。這初善本意的盡失,就算做得再多再好也沒有意義。因為它原本在實行之後所要達成的「善回饋」成了「惡回應」。例:女權之爭取的權益中那些「被歧視的議題」其一:重男輕女。倒不如,探究出最初的原意,再由有實行資格的角色決定是否要依循以往的方式來實施,如此才不會有「抱怨」、「惡」的產生。
4、不知者,不行。
不知,故然不去行,雖無「理所當然」的後果,但也無法落實「家庭教育」的功能。組成家庭無有功能,倒不如不組成。組成家庭後,無有教育的對象;自己全是受教者角色,無法成為施教者,也將無法體會家庭的意義。
「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位。也是最重要的單位。無法正確的善加運用它將是所有問題的起始,反之,也是社會和諧美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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